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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国税局“我为企业谋发展,献一计”走访活动总结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税法宣传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按照要求进行落实,现将“我为企业谋发展,献一计”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将该项活动落到实处,确保落实效果,县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纳税服务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分局抽调1-2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走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分管领导靠上抓,各分局一把手各负其责。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署方案,纳税服务科负责督导各分局的走访落实情况。
二、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由纳税服务科牵头,对各分局根据自己辖区行业特点,选取重点或具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走访座谈,如城区分局选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水泥行业),福利企业,农产品加工行业42户,刘官庄分局选择重点行业塑料制品业12户;长岭分局选取砖瓦制品业及橡胶制品业36户进行走访。
对一些重点企业、新开业户及新办一般纳税人认定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对税收政策进行解读,共计8期培训。重点对出口企业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对出口企业造成的影响。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促进残疾人结业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需要注意问题,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达不到30%的,不允许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残疾人就业享受优惠必须与签订劳动协议、实际上岗工作,安置残疾人数及比例达到10人以上,比例25%,为残疾人按月足额交纳“四险一金”,通过银行按标准支付工资,基本设施能满足残疾人上岗工作,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行业收购单开具时,开具农产品应是《农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列举的农产品,按实开具,不能多笔汇总开具,农产口收购单仅限于本县(市、区)范围使用,如利用农产品收购单虚抵进项税额,需要转出进项税额,并接受处罚。辅导纳税人如何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等业务。通过分行业召开座谈会,对行业税收政策讲解,促进企业规范生产,正确核算成本,收益,健全账务,提高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社会信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四条。一是部分新办企业反映出口企业单证回收期限在90天内收齐并完成申报,时间紧,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收集并申报,造成存在出口转内销计提销项税金的情况;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量问题。有些企业反映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核准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版后,因为经营转为正常生产,销售收入速速增长,再使用十万元版的专业发票造成工作量大,特别是单件设备需要开具多份发票;三是部分网络发票开具业户反映领回发票不能及时入库造成不能及时开具发票的问题。四是打印电子转账专用完税凭证自财税库银升级后,县局办税服务厅不能自助打票了,很不方便。
针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及时组织相关科室逐条进行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讨论、分析、制定并实施了一下措施。一是加大对新办出口企业会计人员税收知识的培训,提高单证的回收速度;二是对最高开票限额的申请要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税效率;三是对网络运行不畅时,前台人员登录网络开票系统,手工入库。如对莒县浩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领购的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210×139〃7、一联)30份,由前台人员手工入库,该企业回去即时可以就发票进行入库并开具发票;四是因升级造成纳税人不便及时做好宣传,及时联系山川公司对自助打票系统进行升级。 六、社会对此次活动的评价
纳税人对我们组织的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将税收政策及时送到纳税人,帮助纳税人规范了账务、加强了核算,节约了成本,创造了效益,特别是一些纳税人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了及时的解决,融洽了征纳关系。
如在2011年5月24日进行企业走访中,发现山东孚义食品有限公司从外地收购的草莓没有正规发票入账,造成不能够进行抵扣税款,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这是一个多年来一直未解决的问题,走访人员得知该情况后,进行了交流与询问,得知是因为企业在莒南发生的收购业务,按政策规定在本县领购的农产品收购单只能在本县(市、区)使用,走访人员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告知企业可以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证明,凭证明及登记证副本、发票章可以到收购地领购农产品发票,并于当日为企业办理了相关收续,该企业顺利地在莒南县大店镇领购农产品收购单,收购草莓450万,申报进项58.5万。企业法定
代表人于家义感激地说,“感谢您们给我及时送来的政策指导,让我减少损失50多万,真是帮了我大忙了”。
二0一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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