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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宫项目申报要求
注意:1、《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报书》要求:统一
用A4复印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县文明办统一按照要求装订。
2、各乡镇宣传委员迅速通知相关学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于9月20日下午前将申报项目书的电子版上报县文明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1日前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文明办,联系人:李子兵,联系电话:422841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财综?2011?4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益性、普及性、开放性、实用性等原则,建设一批乡村学校少年宫,切实解决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薄弱的状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二、申报范围(略) 三、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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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以学校为申报单位,申报学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乡镇(城关镇除外)中心学校,寄宿制学校优先; 2、有可供课外活动使用的校舍,室内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3、原则上在校学生人数不少于400人;
4、有15名以上的专业教师、志愿者作为辅导员,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5、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学校所在乡镇经济实力须在县域内排名靠前。
三、实施步骤
1、各地申报。各地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财综?2011?44号)和《湖北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鄂财综规?2011?18号),以及今年项目分配指标,组织有建设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学校自主申报,所在地文明办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初选后逐级上报,并于5月15日下午5时前上报市文明办。
2、评审确认。省文明办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上报学校进行评审,确定拟建项目学校名单,经三部门会签后,连同《申报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汇总表》,于5月20日前报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备案。经复核后,6月上旬在中国文明网公布。名单确定后,各地分别举行项目建设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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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同时对项目负责同志进行工作培训。
3、项目建设和使用。7月至10月,各资助项目学校集中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基础设施修缮和基本器材配备,组建辅导员队伍,建立乡村学校少年宫领导带班制度、活动管理制度、家长接送制度、设备管理制度、财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10月底前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始使用。
4、项目报告和公告。各市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2013年2月底前,将2012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报送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在201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2012年度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有关部门要把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贯彻群众路线、为广大农村未成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和“一把手”工程。要完善和借鉴2011年度我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经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2012年度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投入使用。各县(市、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作为项目主管领导,对辖区内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建设和运转负领导责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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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牵头组织、活动指导、管理监督职责。
2、规范器材采购。各地及时总结完善器材采购办法,进一步做到优化结构、缩短周期、降低成本、物尽其用。增强德育类活动器材的配备和种类数量,不能采购正常的学校教育教学设备,以及笔记本电脑、空调等器材和单价5千元以上的摄影摄像器材、单价1.2万元以上的钢琴等贵重设备。由项目资金资助的设施设备,要求供应商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3、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每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修缮装备标准平均为20万元,其中,修缮不得高于6万元,装备不得低于14万元。运转补助的标准为平均每所每年5万元,根据乡村少年宫的工作实绩和管理水平进行“以奖代补”分配。各地在项目建设中,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数额规定,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项目使用中,始终坚持收支平衡和勤俭节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发挥作用。各级文明办、财政局、教育局要指导帮助项目学校协调利用各方面资源、开展辅导员队伍建设,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转。各乡村学校少年宫要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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