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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三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工长(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方案。
2、对所负责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直接责任。 3、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有针对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负责组织检查验收。
5、组织工地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达到三级教育的目的,并指导工人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
6、经常对施工经常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7、有权拒绝上级违反安全法令、规章制度的指令。
8、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工地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的规章制度,国家标准。对工地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责任。
2、有针对性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制度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3、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新机具,新工艺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工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工长不在施工现场时,由技术员负责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工地材料员安全职责
1、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 2、对工地使用的各种防护工具,用品按规程规定组织检查验收。
3、对周转使用的防护工具、用具、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用品不得发放使用。
4、对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验收、保管、存放和发放,并做好记录。
长春星宇集团建筑安装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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