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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要点
1. 远洋船舶的营运方式:班轮运输、租船运输
重点掌握班轮运输的基本知识(班轮运输的概念、特点、优势、分类、应具备的条件) 班轮运输亦称定期船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的各挂靠港口之间,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并按运价本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班轮运输适合于货流稳定,货种多,批量小,收、发货人(单位)多,市场性强,对运输的送达速度和运送的规律性有较高要求的工业制成品、半制成品、生鲜食品以及各种高价货物的运输,即件杂货运输,集装箱运输和以及旅客运输。
1严格的班轮运输:核心班轮○2不严格的班轮运输:分类:(1)按定期、定班是否严格区分○1杂货班轮运输:2集装箱班轮运输:弹性班轮(2)按运送货物的方法区分○传统的班轮运输○
集装箱运输
1船舶行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特点:○○开航和到港时间3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数量多少,只要有舱位,都接受装运。4按照提单较固定。○○5按运价本计收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6运费中包括装卸费,承运人负条款组织运输 。○
7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没有关于装卸时间的约定;8在装货港仓库接受货物和责装卸工作;○○
在卸货港仓库交付货物;
1船舶行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2能及时、优势:○○迅速地将货物发送和运达目3特别适应零星小批量的件杂货对运输的需要 ;○4能满足各种货物对运输的要求,的港 ;○
5负责转运工作,有利于扩大贸易网; 并能较好地保证货运质量 ;○
1航线上应有足够的、2要有技术性能高、必须具备的条件:○稳定的货源;○设备齐全的船舶;3有技术和业务水平较高的船员;○4有一套适于接收和交付小批量货物的货运程序 ;○5需○
租赁专用码头和设备、设立相应的营业机构;
2. 班轮运输的参与方:船舶公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无船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行为的工作。
货运代理人是指接受货主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货主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租船订舱等项业务,或向承运人提供承揽货载的服务,并在提供这类服务后收取佣金或代理费的机构或个人
无船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3. 班轮运输的行业组织(重点是班轮公会:概念、种类、业务)
班轮公会(Freight Conference)又称航运公会,俗称水脚公会,是指由两家以上在同一航线上经营班轮运输的船公司,为避免相互间的竞争,维护共同利益,通过在运价和其他经营活动方面签订协议而组成的国际航运垄断组织。 种类:开放型公会、封闭型公会
业务内容可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属于限制和调节班轮公会内部会员相互间的竞争的业务活动;另一个方面则是为了防止或对付来自公会外部的竞争,以达到垄断航线货载目的的业务活动。
为了适应国际航运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加强公会内部团结,防止分裂采用了一些新的措施:(1)限制或调节内部竞争的业务措施(2)防止或对付外来竞争的业务措施(3)加强公会内部团结、防止分裂的新措施 4. 班轮运输的相关制度(了解)
1国际船舶运输管理制度○2无船承运人管理制度○3国际班轮运输管理制度○4国际海运辅助○
5国际航运协议组织管理制度○6运价备案制度○7外商投资国际海运及辅助业管业管理制度○
8内地与香港、澳门及台湾间航运○9调度制度 理制○
5. 班轮船期表的基本概念、作用及构成
班轮船期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反映船舶在空间上和时间上运行程序的计划文件
1承揽沿途货载,既满足货主需要,又体现服务质量;○2有利于船、港、货之间主要作用:○
3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航线的质量 的衔接,提高运输工作效率;○
主要内容包括: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的港名,到达和驶离各港的时间,其他有关的注意事项等 6. 运价制定的一般理论、运价的种类
一般理论:运价的确定和变动取决于运输劳务的供给和需求关系。需求者(货主)所能接受的运价是商品对运费的负担能力;供给者(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所能接受的最低是运输成本。因此,理论上讲海运运价以前者为上限,以后者为下限,在这一范围内根据市场竞争情况而确定。运价的最低值是封存点,而不是运输成本。运价的下限是封存点,而不是运输成本
运价的种类:班轮运价和不定期船运价
7. 班轮运价的特点、种类、结构;班轮运费的计费标准
1班轮运输的成本较高,因而班轮的运价水平也较高○2班轮运输的货物班轮运价的特点 :○
3班轮运价相对较稳定,4班轮运价是一种垄断价格对运费的负担能力较强○在短期内不变动○5按高值货物高运价,低值货物低运价的原则制定 ○
种类:(1)按运价的制定者划分:班轮公会运价、班轮公司运价、双边运价、货方运价(2)按运价的表现形式划分:单项费率运价、等级运价、航线运价
计费标准也称计算标准,是指计算运费时使用的计费单位,历来都是以容积和重量作为最基本的计费单位
(1)按货物的毛重,以“W”表示 (2)按货物的体积,以“M”表示 (3)以“W/M”表示
(4)按货物的价格计收,以“Ad.Val.”表示
(5)按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种中选择一种最高的运费计收,以“Ad.Val.or W/M”表示 (6)按货物毛重每担为单位计算运费,以“CWT”表示 (7)按商品实体个数或件数收费
8. 杂货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及计收方法;集装箱班轮运费的构成、计算方法
1查明货物的装货港和目的港所属的航线。2根据货物的名称,杂货班轮运费基本步骤:○○从3查找所属航线的航货物运价分级表中查出所属的运价等级,并确定其应采用的计算标准。○4查出各项应收附加费的计费办法及费率。5列式线费率表,找出该运价等级的基本费率。○○
进行具体计算 计算公式:
班轮运费是由基本运费和各项附加运费组成的,其计算公式为:F=Fb+∑S
基本运费是所运商品的计费吨(重量吨或容积吨)与基本运价(费率)的乘积,即:Fb=f·Q 附加运费是各项附加费的总和。各项附加费均按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比计算时,附加费的总额应为:∑S=(S1+S2十……+ Sn)·Fb
当附加费率均按每计费吨加收若干元的形式规定时,则附加费的总额应为:∑S=(S1+S2十……+ Sn)·Q
1海运运费○2堆场服务费○3拼箱服务费○4集散运输费○5内陆运输集装箱货物的运费构成:○
费:区域运费、无效拖运费、变更装箱或交付地点、装箱时间与延迟费、清扫费 计算办法有两种:(1)是沿袭件杂货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对具体的航线按货物的等级及不同的计费标准(俗称散货价)计算基本运费,按件杂货基本费率加附加费计算;(2)是对具体航线实行分货物等级和箱型的包箱费率或不分货物等级只按箱型的包箱费率计算基本运费。运费=包箱费率×箱量+附加费
9. 杂货班轮货运出口的程序:揽货与订舱、货物接收、装船及其责任界定(业务细节)
揽货:班轮公司从货主那里争取货源的行为。揽货业绩决定班轮公司经营的成败。 方法:船公司在所经营的班轮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及货源腹地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刊登船期表;通过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来争取货源。
订舱: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即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方法:托运人提申请,承运人审核并接受申请。
货物接收的一般规定:杂货班轮运输,除另有约定外,一般规定货主将其托运的货物送至船边。如果船舶是在水域锚地或浮筒系带作业,由货主负责将货物驳运至船边,然后进行货物的交接和装船作业。实际操作方法 :(1)普通货物:仓库收货,集中装船。(2)特殊货物:“现装”或“直接装船”。
责任和费用划分:(1)在托运人看来,把货物交给船公司指定的装船代理人,如同把货物交给船公司一样,交货后的一切风险都应由船公司负担。(2)但是,根据提单及有关海上运输法规(如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对于普通船舶的件杂货运输,船公司的责任是从本船船边装货时开始的。(3)
对于承运人指定的装船代理人在接收货物和保管货物时引发的责
任事件,通常可以按照所在国的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提单签发程序:理货——大副核实——签发收货单——提单
10. 杂货班轮货运进口业务:卸货准备、卸货作业与误卸、交付货物;特定情况下交付货物
的程序:选卸货港及其变更卸货港、凭保函交付货物、电放(业务细节)
误卸:包括溢卸和短卸(1)溢卸(over-landed) :本应在其他港口卸下的货物却卸在本港。(2)短卸(short-landed) :应在本港卸下的货物却遗漏未卸。误卸的处理:如果发生货物误卸,应迅速追查该货物的目的港或去向,必要时应立即向各挂靠港发出货物查询单。在查清楚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把溢卸货物及时运回或运往原定卸货港,将短卸货物通告货物实际所在港的承运人的代理人并要求其尽快将该货物运回应卸港。
因误卸而发生的补送、退运的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对因此造成的延迟交付或货物的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如果误卸是因标志不清、不全或错误,以及因货主的过失造成的所有补送、退运、卸货和保管的费用都由货主负担,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付货物是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的一项终止性义务。 是指在卸货港或目的地,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将承运的货物交给收货人或收货人的代表的行为。 在“港到港”的海上货物运输中,在卸货港的仓库或堆场交付。多式联运下,实际交付货物的地点并不一定都在卸货港的仓库或堆场。
交付货物是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的一项终止性义务,不论在什么地点交付货物,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定程序,否则承运人将承担相当严重的法律责任。
特定情况下交付货物的程序:(1)货主选择卸货港交付货物(2)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 (3)凭保函交附货物(4)电放
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是指在提单上所记载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卸货和交付货物,是货物装船后经货主要求而改变原定的卸货港。变更卸货港的申请通常都由收货人提出。如果收货人认为将货物改在提单上所载明的卸货港以外的其他港口卸货并交付对其更为方便或有利时,可以向船公司提出变更卸货港的申请。
变更卸货港的申请必须在船舶抵达原定卸货港之前或到达变更的卸货港(需提前卸货)之前提出,并且所变更的卸货港必须是在船舶该航次停靠港口的范围之内。因变更卸货港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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