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
伤,伤痕深度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
7.1.4 管道连接应在环境温度-5~45℃范围内进行。当环境温度低于-5℃或在风力大于5 级天气条 件下施工时,应采取防风、保温措施等,并调整连接工艺。管道连接过程中,应避免强烈阳光直 射而影响焊接温度。
7.1.5 当管材、管件存放处与施工现场温差较大时,连接前应将管材、管件在施工现场搁置一定时 间,使其温度和施工现场温度接近。
7.1.6 连接完成后的接头应自然冷却,冷却过程中不得移动接头、拆卸加紧工具或对接头施加外力。 7.1.7 管道连接完成后,应进行序号标记,并做好记录。 7.1.8 管道应在沟底标高和管基质量检查合格后,方可下沟。
7.1.9 管道安装时,管沟内积水应抽净,每次收工时,敞口管端应临时封堵。
7.1.10 不得使用金属材料直接捆扎和吊运管道。管道下沟时应防止划伤、扭曲和强力拉伸。 7.1.11 对穿越铁路、公路、河流、城市主要道路的管道,应减少接口,且穿越前应对连接好的管 12
段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7.1.12 管材、管件从生产到使用之间的存放时间,黄色管道不宜超过1 年,黑色管道不宜超过2 年。超过上述期限时必须重新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2 聚乙烯管道敷设
7.2.1 直径在90nan 以上的聚乙烯燃气管材、管件连接可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或电熔连接;直径小于 90ram 的管材及管件宜使用电熔连接。聚乙烯燃气管道和其他材质的管道、阀门、管路附件等连 接应采用法兰或钢塑过渡接头连接。
7.2.2 对不同级别、不同熔体流动速率的聚乙烯原料制造的管材或管件,不同标准尺寸比(SDR 值) 的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时,必须采用电熔连接。施工前应进行试验.判定试验连接质量合格后方可 进行电熔连接。
7.2.3 热熔连接的焊接接头连接完成后,应进行100%外观检验及10%翻边切除检验,并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的要求。
7.2.4 电熔连接的焊接接头连接完成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 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 的要求。
7.2.5 电熔鞍形连接完成后,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 规程》CJJ 63 的要求。
7.2.6 钢塑过渡接头金属端与钢管焊接时,过渡接头金属端应采取降温措施,但不得影响焊接接头 的力学性能。
7.2.7 法兰或钢塑过渡连接完成后,其金属部分应按设计要求的防腐等级进行防腐,并检验合格。 7.2.8 聚乙烯燃气管道利用柔性自然弯曲改变走向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25 倍的管材外径。 7.2.9 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时,应在管顶同时随管道走向敷设示踪线,示踪线的接头应有良好的导 电性。
7.2.10 聚乙烯燃气管道敷设完毕后,应对外壁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影响产品质量的划痕、磕碰 等缺陷;检查合格后,方可对管沟进行回填,并做好记录。
7.2.11 在旧管道内插入敷设聚乙烯管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 程》CJJ 63 的要求。 7.3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敷设
7.3.1 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以下简称复合管)连接应采用电熔连接或法兰连接。当采用法兰连接 时,宜设置检查井。
7.3.2 电熔连接所选焊机类型应与安装管道规格相适应。
7.3.3 施工现场断管时,其截面应与管道轴线垂直,截口应进行塑料(与母材相同材料)热封焊。严 禁使用末封口的管材。
7.3.4 电熔连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溢出电熔管件边缘的溢料量(轴向尺寸)不得超过表7.3.4 规定值。 表7.3.4 电熔连接熔焊溢边量(轴向尺寸)
7.3.5 电熔连接内部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CJ/T 126 的
13
规定,可采用在现场抽检试验件的方式检查。试验件的接头应采用与实际施工相同的条件焊接制 备。
7.3.6 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法兰密封面、密封件(垫圈、垫片)不得有影响密封性能的划痕、凹坑等缺陷。 2 管材应在自然状态下连接,严禁强行扭曲组装。
7.3.7 钢质套管内径应大于穿越管段上直径最大部位的外径加50mm;混凝土套管内径应大于穿越 管段上直径最大部位的外径加100mm。套管内严禁法兰接口,并尽量减少电熔接口数量。 7.3.8 在复合管上安装口径大于l00mm 的阀门、凝水缸等管路附件时,应没置支撑。 7.3.9 复合管可随地形弯曲敷设,其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7.3.9 的规定。 表7.3.9 复合管道允许弯曲半径(mm) 8 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 8.1 一般规定
8.1.1 安装前应将管道附件及设备的内部清理干净,不得存有杂物。
8.1.2 阀门、凝水缸及补偿器等在正式安装前,应按其产品标准要求单独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经试验合格的设备、附件应做好标记,并应填写试验纪录。
8.1.3 试验使用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量程宜为试验压力的1.5—2.0 倍,阀门 试验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得低于1.5 级。
8.1.4 每处安装宜一次完成,安装时不得有再次污染已吹扫完毕管道的操作。 8.1.5 管道附件、设备应抬入或吊人安装处,不得采用抛、扔、滚的方式。 8.1.6 管道附件、设备安装完毕后,应及时对连接部位进行防腐。 8.1.7 阀门、补偿器及调压器等设施严禁参与管道的清扫。
8.1.8 凝水缸盖和阀门井盖面与路面的高度差应控制在0~+5mm 范围内。 8.1.9 管道附件、设备安装完成后,应与管线一起进行严密性试验。
8.2 阀门的安装
8.2.1 安装前应检查阀芯的开启度和灵活度,并根据需要对阀体进行清洗、上油。 8.2.2 安装有方向性要求的阀门时,阀体上的箭头方向应与燃气流向一致。
8.2.3 法兰或螺纹连接的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焊接阀门应在打开状态下安装。焊接阀门与管 道连接焊缝宜采用氩弧焊打底。
8.2.4 安装时,吊装绳索应拴在阀体上,严禁拴在手轮、阀杆或转动机构上。
8.2.5 阀门安装时,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 于2mm。严禁强力组装,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受力均匀,阀门下部应根据设计要求设置承重支撑。 8.2.6 法兰连接时,应使用同一规格的螺栓,并符合设计要求。紧固螺栓时应对称均匀用力,松紧 适度,螺栓紧固后螺栓与螺母宜齐平,但不得低于螺母。 14
8.2.7 在阀门井内安装阀门和补偿器时,阀门应与补偿器先组对好,然后与管道上的法兰组对,将 螺栓与组对法兰紧固好后,方可进行管道与法兰的焊接。
8.2.8 对直埋的阀门,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阀体、法兰、紧固件及焊口的防腐。 8.2.9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安装前必须经法定检验部门检验并铅封。 8.3 凝水缸的安装
8.3.1 钢制凝水缸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对外表面进行防腐。 8.3.2 安装完毕后,凝水缸的抽液管应按同管道的防腐等级进行防腐。 8.3.3 凝水缸必须按现场实际情况,安装在所在管段的最低处。
8.3.4 凝水缸盖应安装在凝水缸井的中央位置,出水口阀门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并应有足够的操作 和检修空间。 8.4 补偿器的安装
8.4.1 波纹补偿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前应按设计规定的补偿量进行预拉伸,(压缩),受力应均匀。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