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 图文
黑龙江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是否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否 □区、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市、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且经营可燃商品大商场、商店、市场 □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 一 □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馆 □4、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影剧院、录像厅、礼堂、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厅、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等公共娱乐场所 □5、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餐位数≥200座的营业性餐饮场所(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 二 □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 □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 □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 □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2、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1、广播电台、电视台 □2、城镇的邮政、通信枢纽单位 □1、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 □2、民用机场 □1、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 六 □2、公共博物馆、档案馆 □3、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七 □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 八 □3、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大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4、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换瓶站 □5、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或储量≥200公斤的化工商店及其他单位 九 □生产车间员工≥100人的服装、鞋帽、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十 □国家、省、市级科研单位或设备价值超过500万元的科研单位 □1、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2、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 十一 □3、国家储备粮库、总储量在10000吨以上的其他粮库 □4、总储量在500吨以上的棉库 □5、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6、总储存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7、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十□亚麻、造纸、木材加工、浸油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及常年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单位;固定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申 报 单 位 属 性 四 五 二 的电子、汽车、钢铁、烟草、航天、机械加工等工业企业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令),我单位属于第十三条规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范围,故申报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