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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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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3 8:37:49

活动的通知》,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拓宽和增加了回访范围、回访数量、回访方式,不仅回访民事案件,同时也回访未成年人作为受援人的刑事案件,并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贯穿于回访工作中,遇到群众有新的法律援助申请的要把申请带回来转交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进千家、访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2010年4月14日,贵州盘县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参加本县“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在与法律援助受援人及群众的座谈会上,“医疗损害赔偿案”受援人敖某的丈夫就动情地说:“这么多的县领导都来和我们座谈,让我们很受感动。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要想打官司是不可能的。以后亲戚朋友遇到类似的困难,我们也要向他们宣传法律援助,因为我们信得过你们。”

“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是对贵州自1997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不足之处的有效方法。贵州省司法厅将总结经验,把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常态化,全方位、多层次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以此活动为载体,推动贵州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

市、州、县农村能源办公室(生态能源局):

为确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和使用,切实保障沼气用户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期,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农函[2010]238号),并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了《湖北省户用沼气安全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为切实落实紧急通知的有关精神、广泛宣传和贯彻“规程”,经研究决定,从6月份起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沼气使用管理安全工作“万名技术人员大回访”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规程》,迅速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各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干部职工和在岗技术人员学习、领悟《规程》,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互联网等反复宣传《规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尽可能提高全社会沼气使用管理安全意识。

2、逐户排查安全隐患,确保“诊患排险”无遗漏。采取专业干部带沼气技工、分片包干等办法,组织对每个沼气池系统(池体、管路和燃具)的安全检查,准确诊断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故障,采取认真讲解和反复劝说等方式确保农户自愿更换不安全的沼气用具、设备或零件。家庭无常住人员的沼气用户,应在村组干部或其亲属的协助下,对其沼气池系统强化安全管理,如盖好进出料间盖板、掩蔽沼气管道等,确保“诊患排险”不遗漏一个沼气池。

3、逐村培训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切实做到“挂图上墙”。 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要组织一批具备一定演讲才能、熟知培训技巧的技术干部或沼气技工,逐村开展沼气安全知识培训,重点讲解《规程》,要做到每个沼气用户人手一册、规程内容入脑入心、操作实践娴熟自如。要大量印发安全知识挂图,确保项目建到哪里,安全知识挂图就悬挂到哪里。

4、逐乡监督乡级农村能源公益性服务机构与农户签订《沼气使用管理安全责任书》,

切实做到“制度入户”。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要统一制定和印发《农村沼气使用管理安全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明确县、乡农村能源管理服务机构和农户的安全责任与权利,规范三方共担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鼓励沼气用户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活动期间,要使县、乡农村能源管理服务机构与每一个沼气用户签立责任书,确因家庭无常住人员的,需由其亲属或村干部代为签订,并明确签订人的转告义务。

5、着力培训和培养“沼气物业管理工”,促进沼气使用管理的专业化。配合农业部开展的沼气物业管理工鉴定和颁证工作,积极物色人选,聘请有关专家开展培训,及时申办“沼气物业管理工”资格证书,不断推进农村沼气后续服务队伍专业化、作业安全化。省农村能源职业技能鉴定站(华中农大工程学院)要全力以赴支持各地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

6、全力加快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建设目标完成。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落实安全教育、科普培训和安全责任制的同时,努力消除沼气管理事故的负面影响,积极加快各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40万户农村清洁能源入户工程任务。

二、活动主体

全省要组织万名技术人员有序开展沼气安全使用“万名技术人员大回访”活动,各县(市、区)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要确保组织足够的技术人员参与此次活动(详见附件)。

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和乡级农村能源公益性服务机构派出的技术干部,要认真完成安全管理“制度入户”工作,并组织、带动沼气技工进村入户;其他参与活动的沼气技术人员要完成好“挂图上墙”、“诊患排险”这两项任务。

三、监督管理

1、强化保障机制,确保本次活动的各项安排落到实处。县级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从农村公益性服务资金、沼气项目建设配套资金中解决本次活动所需经费,切实解决好技工的报酬、专业干部的下乡补助等问题,使其安心、高效地参与本次活动。

2、建立报表制度,密切跟踪活动开展情况。县市级农村能源部门应于6月4日前,向所在市州农村能源部门上报开展活动的具体方案,并将参与活动的技工和专业干部名单、分村回访规模等信息存档,省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应直接报省农村能源办,以便省市相关部门检查;各市州农村能源部门应于6月8日前,将所辖各县回访干部人数、回访技工人数、计划回访农户数等信息报送省办监督处。

各县市农村能源部门应于6月10日、20日、30日分别通过所在市州农村能源部门向省办监督处报送大回访活动的进度、工作经验等情况。

3、完善奖惩制度,努力提高本次活动的成效。县市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要制定并公布奖惩措施,鼓励技术人员全力以赴参与本次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效显著的,应在安排

项目工程建设数量、提高劳务报酬水平等方面给予照顾,帮助其提高收入。省市两级应在安排项目建设任务时,对活动成效显著县市予以倾斜支持,对消极应付的县市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

青山工商分局“大走访”、“大回访”工作总结

时间:2009-08-18 23:03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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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工商局《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青山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 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并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传达贯彻落实省、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分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第一阶段通过宣传发动、组织学习、自查自纠,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第二阶段分局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扎实地开展了“大走访”、“大回访”工作,诚恳征求社会各界、个体经营户、工商企业对工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取得一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布置,明确责任。行评第一阶段后,分局及时召开了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调度会,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第二阶段的“大走访、大回访”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工作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海波同志在会上强调: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确保走访回访活动真正地落实到实处,真正起到改善部门形象,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作用。

二、积极走访回访,广泛收纳各方谏言 。一是由班子成员带队,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起对武钢、一冶等重点单位和企业进行重点走访;二是采取寄征求意见函的方式,向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送了《青山工商分局致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封信》400余份, 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严格管理”六个方面诚恳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印制了《青山工商分局征求意见表》、《案件回访调查表表》近万余份,各工商所、直属局对辖区个体经营户、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对2007年来被分局处罚过的市场主体主动回访,面对面听取他们对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四是通过召开“优化环境,关注民生,服务地方经济恳谈会”,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所、直属局负责人认真倾听了区行评代表和区纠风办领导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搞好结合,效果显著。一是“大走访、大回访”工作与搞好服务相结合。走访中,对走访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虚心接受,对经营中存在的困难,能当场解决不拖延,不能当场解决的,作好记录,当场给予认真的解答,并把意见和建议带回来,向领导汇报,并转告相关单位予以解决;二是与宣传相结合。在走、回访工作中,干部们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照过程中政策理解不清、工商职能了解不够的情况,耐心地宣传工商法律法规,真诚为他们解答经营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很好地解决了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三是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在大回访中,回访人员一方面虚心听取被处罚对象的意见或建议,另一方面,诚恳地帮助企业分析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对企业进行行政指导,协助企业建章建制,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巩固行政处罚的纠偏

效果。

四、突出重点,务求时效。 一是在评议范围上,突出业务部门和窗口单位为重点。二是在征询意见的对象上,突出服务对象为重点。三是在工作形式上,突出上门走访为重点。四是在工作成效上,突出“心系群众、执政为民”为重点。 在“大走访、大回访”工作中,分局广大工商干部顶烈日、冒酷暑,深入每家每户走访征询意见。从目前收集的意见来看,主要集中在全民创业政策的落实、工商收费、食品安全、执法办案和窗口形象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分局将提出整改方案,分门别类地交给相关科所落实,实实在在地把工商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推进大队“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切实保障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营造和谐警民关系,交警延平大队积极开展交通事故“大回访”活动,在为受害群众送去关爱的同时,还向群众、驾驶员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与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

3月1日,大队交管科肖凤敏科长深入交通事故当事人家中走访,警民“面对面”的交谈,“听民声、纳民意、化民怨、解民难”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肖凤敏科长在回访中重点对办案民警的执法语言、执法态度、执法方式、案件处理情况、赔偿是否到位和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满意度几个方面进行回访。他一面了解有关事故损害赔偿的解决情况,一面了解当事人及家属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交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疑惑,消除误解,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信访问题的发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地税局“小回访”带动工作质效“大提升”

【大 中 小】来源: 时间:2010-04-28 08:10: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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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税收政策落实回访。对重点税源企业定期安排税收管理员开展上门服务,及时将中国税务杂志、中国税务报、税收政策法规资料等税收知识读本赠送给企业财务人员。通过不定期回访纳税人,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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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通知》,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拓宽和增加了回访范围、回访数量、回访方式,不仅回访民事案件,同时也回访未成年人作为受援人的刑事案件,并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贯穿于回访工作中,遇到群众有新的法律援助申请的要把申请带回来转交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进千家、访万户”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2010年4月14日,贵州盘县人大、政协、政法委领导参加本县“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在与法律援助受援人及群众的座谈会上,“医疗损害赔偿案”受援人敖某的丈夫就动情地说:“这么多的县领导都来和我们座谈,让我们很受感动。如果没有法律援助,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要想打官司是不可能的。以后亲戚朋友遇到类似的困难,我们也要向他们宣传法律援助,因为我们信得过你们。” “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是对贵州自1997年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来的一次大检阅,也是发现司法行政工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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