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及其发展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论的理论基础,剩余价值 论是马克思主义两大理论基石之一,全面把握和深刻认识马 克思劳动价值论是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前提和保障。当前,在 关于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识的讨论过程中,有很多学 者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的看法,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些合理建议。但是,也存在很多片面 的认识,有的甚至借“深化认识”之名,行否定马克思劳动价 值论之实。为此,本文仅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性及其 发展方面谈点看法。
一、当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些片面认识 当前,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存在一些片面认识,甚至存
在一些错误说法。例如,有的说,不只是劳动创造价值,而是 劳动、资本、土地三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有的说,也不 只是劳动、资本、土地三种生产要素创造价值,而是劳动、土 地、资本、企业家才能四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价值,而且科 学、技术、知识也创造价值。有的说,不仅是各种生产要素共 同创造价值,而且各种非生产要素、非经济因素也创造价值。 有的说,我们以前没有全面认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马克思 劳动价值论中,既包含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也包括物化劳 动创造价值的观点,否定物化劳动创造价值就等于否定马克 思的劳动价值论。有的甚至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 义发展前景的估计和判断之所以“失误”,最重要的原因就在 于劳动价值论的“偏颇”,我国的极左倾向和极左思潮的一个 深层次根源也在于劳动价值论的“偏颇”等等。
以上说法中的任何一种说法,实质都是对劳动价值论的 否定。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就不可避免地直接否定马克思的 剩余价值论。恩格斯1883年3月17日《在马克思墓前的讲 话》指出,马克思一生有两大发现: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 律,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 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马克思的这两大发现,实际上就是马 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理论。劳动价值论是剩 余价值理论的基础,否定劳动价值论,就必然否定剩余价值
论。否定剩余价值论,也就必然否定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不合理
性、不公平性,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一直起着重 要的指导作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然而,近年来,上述片面乃至 错误认识却常常出现。人们会问,原因究竟何在呢?如果具 体分析,对劳动价值论产生片面认识或出现错误说法的原因 至少有三个:一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市场化, 西方社会的各种思潮包括西方经济理论思潮输入我国。西 方经济价值理论是从唯心主义观点出发分析现实经济现象 的,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当然西方一些经济理论也在 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规
律。有些人就不加批判地照搬西方经济理论,有些人甚至想 用西方庸俗的经济价值论,如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生产费用 价值理论来替代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二是市场经济呈现出 来的表面现象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似乎在生产过程中 各种生产要素都参加了商品价值的生产,都在价值的创造中 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因而似乎在分配领域中各种生产要素都 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报酬,混淆了财富创造与价值创造的区 别。三是近年来我国媒体反复出现的“新经济”、“知识经 济”、“信息经济”、“高科技经济”等,也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 错觉,似乎现在在生产领域中创造价值的主要是知识、信息、 高科技,而不是劳动。在价值理论问题上,只要停留在市场 经济表面现象上,只要停留在“知识经济”的表面现象上,只 要被这些现象所困扰,而不深入研究事物的本质,就会怀疑 劳动价值论,就会从劳动价值论转向生产要素价值论,或者 转向知识价值论、科技价值论。
因此,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劳 动价值论,就必须要真正弄懂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 涵。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理论
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就必须要正确把握马 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科学内涵。劳动价值论并不是马克思的 首创。早在17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亚当·斯 密、大卫·李嘉图等人就已经不同程度地提出了劳动创造价 值的理论。马克思继承了古典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成分,纠正 了古典劳动价值论的错误,提出了劳动二重性学说,建立了 真正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质内涵就
是劳动二重性原理。其科学性主要体现在: 1.提出了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
定的科学论断。马克思从分析商品开始,指出商品有二因 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商品二因素来源于生产商品的劳动 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2·对使用价值和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从质和量方 面进行了严格区分。作为使用价值,是从财富的质的特殊性 方面加以考察:价值作为一般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只包含量 的关系,是财富一般的普遍的社会经济存在,体现了生产关 系内容。但从量的规定看,使用价值与价值的区分,在劳动 生产力提高的同时表现出来。现实中,使用价值增加时,总 是伴随着商品价值的下降。使用价值与价值在质与量上区 别有助于认识劳动价值论本质,它还为人们批判西方庸俗经 济学的价值观,特别是要素价值论提供了决定性的方法论。 “生产要素价值论”认为,劳动和各种非劳动要素是商品价值 的源泉或创造者。这一理论根本错误是:混淆了具体劳动和 抽象劳动,将参加劳动过程的一些要素看成是价值的源泉。 就具体劳动生产使用价值而言,物质财富的源泉是多种多样
的,劳动不是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它同其它要素如生产工
具、自然力、人力资本、技术、土地、知识、信息等资源结合起 来共同生产使用价值。各种非劳动要素对于使用价值生产 是不可缺少的,但它们毕竟只是物质生产的要素,而不是价 值生产的要素。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只能是抽象活劳动。 3.明确了商品价值实体、源泉、创造与价值量的关系。 马克思明确指出,商品价值实体是指凝结于使用价值中的社 会必要劳动,只有活劳动才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量 必定与活劳动成正比。但商品价值量不仅决定于形成价值 实体的活劳动,同时也由具体劳动生产力决定。马克思指 出:“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成正比,与这一 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①这表明了劳动生产力及决定劳动生 产力变动的因素,如生产工具、自然力、知识、技术、管理、社 会结合都是价值量决定的因素。社会必要劳动,不仅决定价 值实现,也是价值决定的因素。如果说,价值源泉、创造是一 元的,价值决定则是二元的、多元的。虽然活劳动和参与劳 动过程的各种因素都是价值量的决定因素,但活劳动是价值 量的直接决定因素,各种非劳动因素只是间接影响价值量变 动的因素。各种生产要素所以能够对价值量变动产生影响, 因为它们影响劳动生产力的变动,它们通过影响劳动生产力 的变化间接影响价值量的变化。但是劳动生产力及影响劳 动生产力的各种因素并不是价值的源泉和创造者,如果它们 是价值的创造者,那么这些要素投入应当使商品价值“增 加”。但事实正相反,各种非劳动要素,无论是生产条件、先 进设备、自然力、技术、知识??唯一功能是提高劳动生产 率,从而减少价值而非“创造”价值。商品价值量与生产商品 活劳动成正比,正好说明了只有活劳动才是形成价值的实 体,因而不管劳动生产力发生什么变化,同一劳动在相同时 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是相同的,商品包含劳动越多、商品价值 越大。随着劳动生产力提高,单位商品包含劳动量越低,从 而价值越低。这是为经济发展实践反复证明的客观规律。 只有从活劳动是商品价值唯一源泉这一原理出发,才能够说 明为什么商品价值量与生产商品活劳动成正比,与生产商品 的劳动生产力成反比。
由此可见,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揭示了商品价值创造的 源泉和市场经济运行的价值规律。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就必须坚持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古典劳动价值论
的基础上建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划清劳动价值论与效用 价值论、生产要素价值论的原则界限。
三、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是科学的理论,就必定是发展和开放 的理论。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不同,当今时代是高新技术迅 猛发展的时代,随着经济的知识化,科学技术、知识、信息等 要素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越发重要,尤其是我国经过20多
年的市场化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的市场化 不断深化,必然出现了一些新课题,如对各种形式的非劳动 收入的价值判断、各种生产要素的作用、按要素分配与价值 创造的关系以及新知识创不创造价值、高科技创不创造价值 等等。这些现实问题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劳动 价值论的认识,努力把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与不断 发展变化着的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创 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
1.新的历史时期要进一步拓展生产性社会劳动的范围 在马克思的分析中,社会劳动有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 劳动之分。生产性劳动即创造价值的劳动,非生产性劳动即 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生产性劳动只限 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因此,马克思当时将服务行业的劳 动列为非生产性劳动的属性,尽管马克思也认为其中的许多 劳动是社会必需的。长期以来我国服务行业发展严重滞后 可能与此有关。当今的时代与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有很大的 不同,马克思分析劳动价值论是以机器大工业为前提的,现 代社会生产力是高度的信息化、自动化,知识已经运用到经 济发展的各个环节,生产性社会劳动的范围大大拓宽了,不 仅仅是指传统的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范围,而且还包括生产 服务性产品和知识性产品的劳动。这已经被经济发展的实 践所证明了的,现代社会包括我国在内已经在第三产业的名 下将服务业的收入计入国内生产总值。服务业的劳动也是 生产性劳动已经得到确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劳动可 以区分为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但为创造价值 提供条件的服务性劳动,生产性社会劳动的外延要拓展到从 事服务业的劳动。
就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来说,在许多人看来,生产性
劳动仅仅是指工人的劳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不在 此列。这是违背劳动价值论的。劳动价值论没有将价值源 泉唯一地归结为工人体力劳动。在劳动价值论的框架中,管 理、技术实际上都参与价值量的决定。马克思明确指出:“生 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的劳动(这里所说的生产,包括商 品从首要商品生产者到消费者所必须经过的一切行为),不 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 动)”。②这意味着从事创造价值的劳动不只是直接的生产工 人劳动,还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动。这也就是说, 管理者、工程师只要处于其特定的分工岗位上,仍然可以成 为创造价值的总体工人的一员。劳动价值论还指出,复杂劳 动创造的价值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现代经济发展的趋势是, 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比重以及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越 来越大于直接劳动者。现在的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主也可能 通过其管理劳动、技术开发劳动的投入以及市场的开拓劳动
而参与价值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参与了价值创造。如果进一步考虑到其技术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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