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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审核办法(附录)
5、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GB50031-91?乙炔站设计规范?第2.0.6条
独立的乙炔瓶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表 表5
独立的乙炔瓶库乙炔实瓶贮量(个) ≤1500 >1500 12 15 一、二级 防火间距(m) 各类耐火等级的其它建筑物 三级 15 20 四级 20 25 民用建筑,屋外变、配电站 25 30
6、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4.2条
甲、乙、丙类流体储罐、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表6
耐火 防火间距(m) 等级 名称 一个罐区或堆场 3的总储量(m)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50 甲、乙类液体 51-200 201-1000 1001-5000 5-250 丙类液体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12 15 20 25 12 15 20 25 15 20 25 30 15 20 25 30 20 25 30 40 20 25 30 40 注:、①防火间距应从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堆垛外缘算起。但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②、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堆场与甲类厂(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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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以及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但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半露天堆场和乙、丙类液体堆场与上述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四级建筑的规定增加25%。
③、浮顶储罐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
少25%。
④、一个单位如有几个储罐区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储量储罐
与四级建筑的较大值。
⑤、石油库的储罐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执行。
7、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4.4条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 表7
储罐形式 固定顶罐 液体 间距 类别 地上式 半地下式 地下式 3单罐容量(m) 浮顶卧式储罐 储罐 甲、乙类 丙类 ≤1000 >1000 不论容量大小 0.75D 0.5D 0.6D 0.4D 不限 不限 — 0.4D 0.4D 不小于0.8m 注:(1)D为相邻立式储罐中较大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应采用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两排卧罐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4)设有充氮保护设备的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储罐的间距确定。 (5)单罐容量不超过1000m3的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如采用固定冷却消防方式时,其防火间距可不小于0.6D。
(6)同时装有液下喷射泡沫灭火设备、固定冷却水设备和扑救防火堤内液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备时,储罐之间的间距可适当减少,但地上储罐不宜小于0.4D。 (7)闪点超过120℃的液体,且储罐容量大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5m;小于1000m3时,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为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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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湿式可燃气体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5.1条
储气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 表8
总容积(m) 防火间距(m) 名称 3≤1000 1001-10000 10001-50000 >50000 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甲类物品库房。 一、二级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三级 四级 12 15 20 15 20 25 20 25 30 25 30 35 25 30 35 40 注:①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总容积按其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kgf/cm2=9.8×104Pa)的乘积计算。
②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5%。 ③容积不超过20m3的可燃罐体储罐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9、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5.4条 湿式氧气储罐或罐区的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表 表9
总容积 (m3) 防火间距(m) 名称 ≤1000 1001-50000 >50000 民用建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甲类物品库房 一、 其他建筑 耐火等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25 10 12 14 30 12 14 16 35 14 16 18 注:①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执行,其容积按水容量(m3)和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kgf/cm2=9.8×104Pa)的乘积计算。
②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间距,可按工艺布臵要求确定。 ③容积不超过50m3的氧气储罐与所属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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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6.2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或罐区与建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表 表10
总容积(m) 3防火间距 单罐容积(m) 名称 3≤10 11-30 31-200 201-1000 1001-2500 2501-5000 ≤10 ≤50 ≤100 ≤400 ≤100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民用建筑,甲、乙类液体储罐,甲类物品库房,易燃材料堆场 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 助燃气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 其他建筑 35 30 25 20 40 35 30 25 50 45 35 30 60 55 45 40 70 65 55 50 80 75 65 60 一、二级 12 18 20 25 30 40 耐火等级 三级 15 20 25 30 40 50 四级 20 25 30 40 50 60 注:①容积超过1000m3的液化石油气单罐或总储量超过5000m3的罐区。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②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总容积或单罐容积较大者确定。
11、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内铁路的防火间距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第4.8.3条 库房、储罐、堆场与厂外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表 表11
防火间距(m) 液化石油气储罐 甲类物品库房 名称 甲、乙类液体储罐 丙类液体储罐易燃材料堆场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 制。
②未列本表的堆场、储罐、库房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可根据储存物品的火灾危
险性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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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道路 厂内道路路边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 主要 次要 35 30 25 20 20 15 10 15 10 10 10 5 10 5 5 注:①厂内铁路装卸线与设有装卸站台的甲类物品库房的防火间距,可不受本表规定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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