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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我单位中选,我们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和额度提交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担保(如有时)。
8、我单位中选将按本参选文件的承诺派遣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同意压证施工至主体完工。
9、其他承诺: (如有时)
参选人: 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2009年 12 月 8 日
参选函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南坛街
成立时间: 2001 年 6 月 2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姓 名: 苏学文 性别: 男 年龄: 64 职务: 董事长
系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参选人: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日 期: 2009 年 12 月 8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选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仁寿县公安局
本授权书宣告: 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的 董事长苏学文 合法地代表本单位,授权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 的 职员马晓旭 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表人有权在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比选参选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参选函和参选文件、与比选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参选人: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2009 年 12 月 8 日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若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参选并签署参选文件,则不需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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