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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
参 选 文 件
工 程 名 称: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
参选文件内容: 商务标
参选人全称:四川省鹏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2009 年 12 月
目 录
一、商务标
1、参选函及参选函附件 参选函
参选函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参选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参选函附件三:
(1)参选保证金证明(收款单位出具的收据复印件) (2)完整填报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3)按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填报的资料(如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表格等)
2、参选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
二、技术标
1、技术标相关表格及附件
拟派往本比选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 拟派往本比选工程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表 劳动力计划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技术标附件一:承诺书 技术标附件二:企业资信资料 2、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3、技术标评选原则中要求的其他内容 4、比选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一、商务标
1、参选函及参选函附件
参选函
致:仁寿县公安局
1、在研究了 仁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土石方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比选文件及比选补充文件(如有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 元(大写: 23123123 元)的参选总价,遵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复工作。
2、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在 4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天的参选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参选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参选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选。
4、如我单位中选,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参选函连同你单位向我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5、我们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任何的参选费用。
6、随同本参选函,我们出具金额为 60000 元人民币的参选保证金。如果由于我方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放弃中选、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比选人可取消我方中选资格,另选中选单位,且参选保证金不得收回;因上述等行为对本次比选造成的损失和重新比选的费用,均由我方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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