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白云嘉禾望岗及空港大道沿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后,土地集约利用率提高,区内原有的半人工半自然生态系统将完全转变为以密集人口和集约经济为主体的全人工的城市生态系统。这将导致基地范围内生态系统的不稳定性和生态调节能力的降低,主要表现在人口密度和建筑密度剧增,人工景观突出,生物物种结构和群落功能改变。但规划中增加绿地公园,环境的生态质量将有所提升,且土地经济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将显著提高。新形成的城市生态系统开放度扩大,能量、物质信息的输入、输出与城市生态系统各组分之间有很大的联系性和依赖性。城市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生产力将大大增强,同时能源、物质的消耗,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如废水、废气、垃圾等也会增多。为了维持系统的平衡和良性循环,必须加强系统的调节能力,使能量、物质、信息输入、输出处于动态平衡,系统与系统之间能协调、和谐、处于最佳状态。
4.1.5 生态影响综合分析
本次控规调整规划区土地利用变化较大,主要增加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及水域规模,减少了工业用地和仓储物流用地,提升城市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率,实现居住和商业集聚连片,绿化和公配均衡布局,全面提升片区生活品质。
规划区范围原本属城市建成区和城中村结合区,人类活动干扰强烈,动植物的物种多样性不高且均为当地常见种,规划实施后对当地植物种和植物群落以及动物生存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规划实施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生态用地以及各类配套绿地比例较高,城市绿化率较高,拥有良好的城市生态景观。
4.2 对城市发展、社会和经济环境的影响分析
4.2.1 统筹与周边地区联系
融入广州“123”城市功能布局规划与白云区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实现区域的协调发展。规划编制体现了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1)按照规范要求编制,规范性:严格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规划论证;(2)构建完善配套系统,科学性:依托现状基础及轨道交通枢纽优势,在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公共设施配套体系,发展公共服务、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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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商业商务功能提供高质量的软环境;(3)充分挖掘土地价值,实效性:分析论证开发条件,结合区域发展态势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最大程度挖掘土地价值的潜力,体现土地的集约高效使用。
4.2.2 有利于改善当地村民的居住环境
规划本着节约用地,加进城市化进程的目的,对规划区用地范围内的原有城中村,将尊重村民意愿由政府统一规划,实施整治改造,提升村民居住品质,同时保留具有重要历史或文化价值的建筑及其他适宜保留的建筑。按照满足居民要求的原则,优先考虑村民居住安置地块,进行合理置换,集中成片居住;并根据居住区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从而实现村经济物业的规模化发展和物业等级的提升,促进集体经济增效和村民增收,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4.2.3 有利于解决劳动力就业
随着本规划的实施,经济发展趋势转好,特别是第三产业,尤其是地价升值引发的房地产业和服务行业的大力发展,则趋向更多的劳动力广开就业门路,缓解就业矛盾,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4.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区内使用电、天然气等为能源,电和天然气均属于清洁燃料,且区内不设燃煤、燃油锅炉。规划单位在采取上述有效的治理措施后,本规划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程度及影响范围均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不会对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4.4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产生的污水能够依托石井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虽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有大幅度削减,但由于目前主要纳污水体—石井河和西航道已无水环境容量,因此,石井污水处理厂应加强尾水深度处理,进一步降低排入石井河和西航道的水污染物量,提高石井河和西航道的水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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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的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规划区内的交通道路应合理布局、落实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并结合绿化建设,保证道路两侧区域符合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于道路两侧声环境敏感区可能超标的路段要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护措施,如安装隔声窗、设置声屏障、限定车速等。
4.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区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居民、工作人员、流动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垃圾等。本规划实施后,通过采取上述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后,可使本规划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充分利用和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4.7 重点污染源环境影响分析
4.7.1 医疗机构影响分析
规划区内现有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这些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染包括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
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水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寄生虫卵,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再进一步进行消毒处理,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的相关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经上述处理后,医疗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医疗机构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应与生活垃圾分开来,单独收集和存放。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1类危险废物,应安排专门的区域,并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感染性、病理性和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其中感染性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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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还应先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相关要求妥善存贮,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7.2 道路交通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将根据用地结构特点和交通流道路承担的特征,建立功能明确、级配合力、相对完善的道路网络,形成“6纵8横”的骨架路网结构。“6纵”分别为:空港大道、106国道、彭上德兴路、新顺路、集贤路、云城西路延长线;“8横”分别为:均禾大道、永石路、望岗大道、华南快速、黄边北路、白云三线、黄石北路、黄石东路。道路交通产生的主要污染为机动车尾气污染、交通噪声污染。
由于地面交通道路的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汽车尾气影响一般比较小:参考广州市内部分高差建筑的情况来看,即使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在局里道路机动车车道5-10m处,一般机动车尾气中的NO2、CO均可低于《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因此规划实施后的道路机动车基本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根据道路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分析可知,当道路机动车流量达到150-470辆/h时,夜间的达标(55dB(A))距离为180-250m,因此位于道路两侧的居住、教育科研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用地的建筑应根据道路的交通流量作适当的退缩。
4.7.3 地铁振动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范围内共有3条地铁线路经过,包含5个地铁站。其中2号线(已开通)有嘉禾望岗站、黄边站、江夏站,3号线(已开通)有白云大道北站、嘉禾望岗站,14号线(未开通)有鹤南站、嘉禾望岗站。嘉禾望岗站是3条地铁线路交汇的枢纽站点。本评价类比广州地铁五号线的振动影响情况对规划区域受3条地铁线路的影响进行分析。
根据《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首期工程(滘口至文园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预测地铁五号线对周围环境的振动及噪声影响评价结论:在0~30m范围内,轨道交通对沿线地面预测点室外的贡献值昼间为0.3~17.6 dB,夜间为
0.6~18.5dB;在0~30m范围内,轨道交通对沿线地面预测点室内的贡献值昼间为0.1~18.9dB,夜间为1.6~19.3dB。叠加现状振动值后,各敏感点除少数外,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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