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会计师考试《审计》重点讲义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一、本章大纲
(1)注册会计师的法律环境 (2)国外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3)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4)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二、本章重点难点讲解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 除了法律因素外,还有以下原因:
1.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日趋了解; 2.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加强,处罚力度增大;
3.企业经营的错综复杂性,使会计业务更加复杂,审计风险变大; 4.“深口袋”理论的盛行;
5.注册会计师败诉的案例日益增多,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作为替罪羊; 6.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宁愿通过庭外和解法律问题; 7.法庭在理解专业性事项方面存在困难。 (二)经营失败、审计失败和审计风险
经营失败,是指企业由于经济或经营条件的变化,如经营衰退、不当的管理决策或出现意料之外的行业竞争等,而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预期。经营失败的极端情况是申请破产。
审计失败是指注册会计师由于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审计风险是指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而注册会计师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经营失败,可能会引发审计风险,要知道风险是一种可能性,而失败是一种可能性的最后结果。从理论上来说,有审计风险时,且没有遵守审计准则就会造成审计失败。 (三)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 理解过失的种类和区分标准:
普通过失,是指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主要要求执行审计。比如,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虽对有关存货进行监盘,但抽点的量不够,导致审计结论错误。
重大过失,是指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比如,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未对有关存货进行监盘,导致审计结论错误。
因为监盘是最基本的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都未进行,不得不怀疑他是否涉嫌舞弊。所以重大过失往往推定为“欺诈”,这就将“无意”的过失行为推定为“故意”欺诈行为,性质发生变化。 (四)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等中。 (五)相关司法解释 1)《司法解释》的特点
2)关于利害关系人、执业准则和不实报告的规定 3)关于诉讼当事人的列置的规定 4)关于归责原则和举证分配的规定
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的连带责任的规定 6)关于过失责任和过失指引的规定 7)关于抗辩事由的规定
8)关于减责事由的规定 9)关于无效的免责条款的规定 10)关于赔偿顺位和最高限额的规定
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与分所的连带责任的规定 12)关于禁止擅自追加被执行人的规定 (六)注册会计师如何避免法律诉讼 (1)注册会计师减少过失和防止欺诈的措施 ①增强执业独立性 ②保持职业谨慎 ③强化执业监督
(2)注册会计师避免法律诉讼的具体措施 ①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 ②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③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 ④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⑤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 ⑥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⑦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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