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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院
● 政策依据: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规定》(芜政【2013】75号)第7条
《芜湖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扶持管理办法》(芜政办【2013】 号) ● 政策支持:
1、对列入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年度考核合格的,市财政给予其当年新增研发仪器设备投入额50%、每年最高500万元资助,连续扶持三年。有市属国有入股的,以股权激励方式逐步奖励给研究院科技骨干、高管和核心团队。
2、市建投等政府投资公司可投资参股研究院建设,政府股权根据考核业绩情况,以股权激励方式逐步奖励给研究院及其科技骨干、高管和核心团队;
3、优先支持研究院研发项目申报国家、省和市科技计划项目。 ● 政策兑现基本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应具备相应的高级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实践经验。
2、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健全,运行机制灵活,有实现相应功能的内设机构,有中长期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有专家咨询委员会。
3、具有国内外重要科研资源参与,参与单位不少于3家。
4、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博士学历或高级职称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6人,专业、学科、年龄等结构合理。
5、科研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和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总价值2000万元以上。
6、具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在研项目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
● 政策兑现材料:
1、芜湖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基本情况表; 2、芜湖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扶持申报书; 3、研究院法人证明材料; 4、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
5、研发人员学历证明材料;
6、科研场地、研发设备等有关证明; 7、研究院取得成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8、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9、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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