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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高级)
第一部分治安管理警种科目
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简答题
1、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2、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1)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2)违法事实和证据;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5)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3、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担保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二)案例题
1、2011年5月15日,我省张各庄村农民张根发从田间回家,将羊牵进在自家院里靠西墙搭建的羊棚中,喂食后,关上院门。他就回北屋正房休息了。半夜听到有动静,便起身到院里观看,发现有人正在向院外拽自家的一只羊。便大声呼救“抓贼”,偷羊人放开羊便跑,在邻居的帮助下一起追去,一把长匕首小偷在跑的过程中从裤兜里掉了出来。后追上小偷扭送公安机关,查明行为人李飞、17周岁,邻村人。在案件如何处理上民警对案件认识不一致。甲说:应治安处罚,一只羊在当地的市场价约600元,不属于盗窃数额较大,且是未成年人作案应当从轻处罚。乙说:应该立刑事案件,数额虽不到连起点,但有入户和携带凶器的情节。甲又道:李飞只是在院子里牵羊,不属入户,再说偷羊时没有拿出匕首威胁被害人人身安全,在裤兜里放着,逃跑时自己掉出来的。
问题:结合本案,针对两民警的意见进行分析,阐明观点。 答案:应追究李飞盗窃罪刑事责任。
观点:(1)进入到农村院落内属于入户盗窃。
(2)携带凶器是指身上带有凶器,不要求一定在盗窃时使用。携带是一种状态。 理由:《刑法》修正案(八)明确了盗窃案的立案标准,从社会公私财产损失方面:“数额较大”和“多次”即一年内三次以上;从公众安全感方面:入户、携带凶器、扒窃。案件具有上述定性情节标准其中之一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2、2010年7月18日晚8时许,某市张某等五名年青人酗酒后并排行走在公路上,挡住了车辆的行驶路线,一辆出租汽车司机王某按喇叭,张某等五人停下来拦住出租车。要王某拿出“香烟钱”“赔罪”。王某不肯,张某上前打了其一耳光。王某无奈,只好从上衣口袋里掏出近800元当中抽出50元给他们。后王某报警后,张某等五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在对该案的调查过程中,查明了案件真相。
问题:分析说明本案违法行为人侵犯的客体是人身权类权利、侵犯财产权类的还是扰乱公共秩序类的违法行为?张某等五人的行为构成哪种治安违法行为?
答案:本案中张某等人的违法行为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公共秩序。所以,张某等五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类的违法行为,同时本案中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人身权和财产权也受到了侵犯。 构成寻衅滋事行为,张某等五人无视、藐视道路通行的秩序和规则,无事生非、寻衅滋事。五个人并排走在公路上,宽度较大妨碍车辆通行,自身安全也存在隐患,出租车鸣笛示意后边来车,让开道路、注意安全。司机的行为是一种很正常的处置方式,无可非议。而张某等人觉得司机王某对自己冒犯不够尊重,要求王某赔罪。王不肯时便打王耳光,逞强称霸。情节没有达到恶劣的程度。
本案中也有50元的财产权和打耳光人身权,所以是复杂客体受损。
行为人无视或藐视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关系,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其他的方式,扰乱和破坏公共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3、李兴和王伟是在一次吃饭中结识的朋友,2011年5月李兴告诉王伟自己5月10日要去香港旅游,可以帮王伟代购名牌包。不过自己钱紧张,如果想买,得先给钱。王伟交给李兴1万元。到了6月1日,王伟打电话问李买包的事情,李兴说因款式不好没买,但没提退给王伟钱的事,王伟觉得是朋友也不好意思直接要。到6月25日王伟到李兴的单位找其要钱,李兴说:从香港回来后买股票用了买包的1万元。现在手里没钱。王伟很生气,后经多次催要仍有2800元余款没还。王伟觉得李兴是个骗子,向公安机关控告李兴诈骗。 问题:本案公安机关是否管辖?如何展开调查工作?认定李兴构成诈骗的关键证据是?请进行分析。
答案:如果李兴所诉真实,带钱去香港,没有合适的包,所以没买。则本案是一般的民事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应通过民事诉讼救济。
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开展调查的方向有两点,一是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虚构事实行为。
认定诈骗的关键证据是虚构事实的行为,取财物的理由是赴港代购,调查目标是李兴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如果无证、无签注或者没有出入境记录,就存在虚构事实的行为。拖延不还就有非法占有表现。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支配下,实施了虚构实施行为。可以认定诈骗行为。 简答题部分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什么?答: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行政。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是什么?答:(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3)严格依法办事。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四、我国的法律形式有哪几类?答: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规章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7、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五、如何理解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答: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即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①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②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 ③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辩证统一的。
六、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答: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七、人民警察的义务是什么?答: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必须做到:(1)秉公执法,办事公道;(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3)礼貌待人,文明执勤;(4)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5)救助危难群众;(6)帮助解决群众纠纷;(7)及时查处案件;(8)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八、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履行职责的“紧急情况”是指什么?答:(1)紧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2)紧急抓获逃离违法犯罪现场的人员或者通缉在逃的人犯;(3)紧急抢救公民的生命安全;(4)紧急抢救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的安全;(5)紧急维护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现场的秩序等不紧急处置就会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情况。
九、人民警察如何对待上级的决定和命令?答:人民警察必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人民警察认为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意见,但不得中止或者改变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不被采纳时,必须服从决定和命令;执行决定和命令的后果由做出决定和命令的上级负责。人民警察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十、《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如何规定?答: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1)发现实施犯罪的人为怀孕妇女、儿童的,但是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2)犯罪分子处于群众聚集的场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将发生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除外。
十一、《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使用约束性警械的条件如何规定?答: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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