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村民的参与性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农村基层民主选举中村民的参与性
作者:石万喆 陈群辉
来源:《科教导刊·电子版》2014年第20期
摘 要 村民自治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志着我国基层政治制度由传统向现代的革命性变迁和整体性发展。作为一种农村基层自治形式,村民自治理应依赖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其发展。因此提高农村基层成员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将是确定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制度能否真实,切实的完成。 关键词 村民自治 多元制度 民主选举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农村基层的选举,不光是村委会的选举,还有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和党组织的选举。农村乡镇的选举非竞争化是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尽管大家都说是要以选民联名提名候选人为主,但是实际上组织提名的候选人也可以变成选民提名的候选人,从统计数字上很好看,其实后面隐藏着大量的组织的操控。 据统计,多数农村中有近半数村民认为农村基层选举与自己没有关系。
1农村基层选举时村民参与性不高的原因
(1)政治上,制度不够规范。目前的村委会组织法在选举程序上的笼统规定,是村民自治难以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只有目标的公正,而没有程序的公正,目标的公正将难以产生,这已经是普遍被印证的规律。乡村权势阶层正是利用了选举过程无法可依的状况,而很容易地实现了对选举本身的干预。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选民资格如何认定?是长住居民还是“户籍”居民?被选举人是不是需要特殊的资格认定?候选人提名程序要不要更简化、更合理?竞选活动如何规范?竞选经费的筹集和使用如何规范?选举纠纷如何仲裁等等。村民对政府的不信任,让他们不会积极地参加农村基层民主的选举制度,民主在没有公信力的基础上就显得很难实行。
(2)文化上,县、乡镇政府的过多干预。村民自治制度的本意是选举一个由村民选举、对村民负责、向村民报告工作的“村政府”,但现行政治体制下的村民自治其实质只不过是让村民选出一个说话不算数的“二把手”,而村里的“一把手”则不由村民选举,村民也无法罢免。这个“一把手”由上级指派任命,按照目标考核责任制对上级负责,代表的是国家权力机器。村民在得不到真实选举权利的情况下,参与性自然就不高。县、乡镇政府村民的政治权利不诉求,政治冷漠现象产生的另一深层次的原因,是中国封建“官本位”文化的影响。结合历史和现实,我们分析了“官本位”所包含的的内容,包括:共权力的运行以官的利益和意志为最根本的出发点;严格的等级制度,下级对上级唯命是从,上级对下级有绝对的权力;官阶级别来衡量人们的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敬官、畏官的理念根深蒂固。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