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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家瑾会长在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 2012-11-21 10:45 | 作者: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 文章来源: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
加强协会建设、发挥协会作用推动行业的进步与发展
——谢家瑾同志在第三次全国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代表:大家上午好!
2004年和2007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分别组织过两次物业管理协会工作座谈会,对推动行业协会的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去年,中物协组织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年纪念活动,在各地物业管理协会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极大地振奋了行业士气,也充分反映出近些年来各级物业管理协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自身努力下,行业凝聚力、影响力的逐步增强和地位的不断提高。 充满喜悦与激情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年盛典已过去一年,但那激动人心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今天,我们再次相聚在美丽的三亚,围绕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行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听了大家的发言,很受鼓舞和启发。 下面,就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展现状与工作成绩
1993年,全国第一家地方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深圳物业管理协会成立,此后广州、海南、上海、青岛、常州等地相继成立了物业管理协会。2000年10月15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随着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物业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期,在政府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物业企业要求下,各地纷纷成立了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据中物协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成立了独立的省级物业管理协会,另有9个省在省房协下设立了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省会城市均已成立物业管理协会,还有120个地级城市成立了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遍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协会已经成为物业管理行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行业自律组织。
近几年,中物协和各地协会的工作在以下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 1.认真贯彻政府工作报告,为社会和谐和经济增长作出贡献。2008年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公报发布后,中物协就物业管理有关数据进行了分析,通过多途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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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各方面宣传了2004—2008年物业管理的迅速发展,对扩大居民消费持续增长,增加就业、安置剩余劳动力,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社会资产保值增值,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贡献,以及在推动城市的工业化、城市化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由此彰显了行业作为,提升了行业地位。 2009年以来,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把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作为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重点之一,提到了国家工作的层面,赋予了行业崇高的社会责任。中物协及时下发文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全行业把行业发展和政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以实际行动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作出贡献,并推动行业自身的进步。四年来,各地物业管理协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没有辜负国家的期望,行业上下积极响应号召,纷纷以实际行动为国分忧, 在稳定在管项目、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创造就业机会、努力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大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物业服务覆盖区域广、掌握巨大客户资源、管理庞大不动产的优势,开展“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向业主提供房屋租赁与代售、室内清洁、票务代理、代办保险、家电维修、居家养老等多项优质、方便、个性化的特约服务,以满足业主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并由此挖掘与物业管理关联的各类消费支出,在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行业的经济效益、社会认知度、业主满意度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也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2.共庆行业改革发展30周年,进一步凝聚行业力量。2011年适逢内地物业管理诞生30周年,中物协组织召开了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大会、征集物业管理宣传主题词、宣传口号和宣传海报、编印出版《光辉的足迹--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画册、论文集和回忆录》、拍摄《道路与梦想》专题片、开展百强企业评选以及行业表彰活动、组织文艺汇演等一系列宣传庆祝活动。这些活动主要依托省市协会开展,得到了各地协会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经过行业上下共同努力,各项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尤其是去年十月在深圳召开的物业管理改革发展30周年庆祝大会,全国1200余名代表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齐骥副部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会上授予全国58家地方协会“优秀物业管理协会”称号, 245家物业服务企业获“行业突出贡献奖”,127名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获“行业楷模”称号, 921名从业15周年以上的资深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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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获“物业服务企业资深经理人”称号, 177名爱岗敬业员工获“行业标兵”称号。中物协还发布了全国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活动报告,百强企业和60个入围企业受到嘉奖。当晚,从来自全国20个省市53家单位报送的74份参选作品中初选出的,来自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深圳、成都等地的17个入围节目,600名来自行业一线的员工,在各组织单位的精心编排和导演组的统一指导下,参加了30周年行业文艺汇演,并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各地协会在积极支持和参与中物协活动的同时,还结合本地情况,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纪念庆祝活动,在全国、全行业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对扩大行业影响,凝聚行业精神,提高行业士气产生了重要作用。
3. 配合和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有关工作,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近几年,中物协积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法规制定和修改工作。
北京协会配合市住建委先后参与了《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法规研讨,使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更贴近行业实际。
天津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建立了“政协”联动机制,通过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通报等制度,促进了行业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广州协会在“广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等与物业行业紧密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中,组织物业企业参与研讨,从行业角度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得到部分采纳。
浙江省和杭州协会协助政府开展行业调研,充分反映企业生存状况和发展中的困难,为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制发一系列行业扶持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4.反映行业诉求,切实维护行业利益。中物协始终把了解行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反映会员单位诉求,维护行业整体利益作为协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五年来,由我会起草并通过全国两会代表提交反映行业问题、争取扶持政策的提案达12件,其中《关于尽快开展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提案》、《关于尽快建立“质价相符”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机制的建议》、《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建议》、《关于扶持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等提案得到住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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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委的关注和回应,对促进物业管理师考试的开展,物业管理与社区养老工作的结合,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的加强,以及争取有关方面对行业税负过重等问题的重视(在部分省市得到一定程度的突破),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海协会围绕逐步理顺物业管理价格机制、售后房补贴标准、营业税改增值税、从业人员队伍状况、一线服务人员收入等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题调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福建协会针对2009年初发布的《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提高电梯年检费规定,及时研究应对策略,并将企业面临的困难向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作出反映,引起省、省厅及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同年12月,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调整电梯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降低了电梯年检费用,取消了电梯限速器定期检验收费项目。
吉林省物专委积极收集企业诉求,组织有关方面联名向地区人大提交《关于政策适度支持物业行业的建议》提案,为物业企业在价格、税收、立法、执法、缴费、奖励、征信和招工用工等八个方面争取政策支持,推动了地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改。
厦门协会针对消防部门开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监管员)培训收取高额培训费的情况,向厦门市纠风办作出书面反映,并通过《厦门日报》等媒体的公开曝光,叫停了该培训班。
南昌协会通过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和协调,迫使江西省气象局取消0.2元/平方米避雷检测费和消防支队消防器材缺损费的征收,电梯检验费也在原收费标准上减少了一半以上,住宅小区公共用电价格由之前的0.99元/度降低为0.6元/度。 5.完善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各地协会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在组织制定并实施行业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委托,中物协2011年承担了《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已将修订稿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成都协会参与了《成都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分类划分标准》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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