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土地“退二进三”的若干规定2
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 “退二进三” 及闲置资源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调整城区用地结构,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全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区委、区政府“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目标要求,现就推进“退二进三”?及闲置资源?利用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的原则
1、规划导向,政策扶持的原则。区域内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要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宁波市江北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和鼓励,做到促进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良性互动,长远发展和短期开发结合,促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政府部门在制订“退二进三”与闲置资源利用的总体规划和方向。企业在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根据自身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按政府引导的方针,结合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由企业组织实施。
3、有序推进、市场主导的原则。“退二进三”与闲置资源利用结合城市改造,有序推进。对“退二进三”企业腾出的土地资源和需要
?
“退二进三”是指通过土地置换来盘活城市的存量地,将工业用地通过置换来发展服务业。土地置换是指按照级差地租规律的导向,对原有的城市土地进行第二次开发或内涵性再开发。根据江北当前的情况,“退二进三”可以广义的包括在城区工业用地直接发展服务业的情况 ?
闲置资源指闲置半年以上或使用效率低下的资源。闲置资源的利用包括长期性资源和过渡期资源的利用。对于长期性资源的利用主要以提升产业等级,发展产业规模,提高产业档次为目的;对于过渡性资源的利用,以营利快、投入少、规模小、可重塑性强为发展标准。
1
开发利用的闲置资源,凡是进行经营性开发的,按市场化运作模式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规范操作。
二、实施的方法
(一)建立闲置资源共享库。由区政府组织建立产业资源服务平台,一个月定期集中汇总并及时发布有效资源信息,做到整个江北区域内的资源共享。
(二)政府对“退二进三”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1、优先落实搬迁企业开工建设必须的发展空间,确保企业顺利搬迁;同时要引导企业根据目前的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结合搬迁进行技术改造、产业调整、产品升级换代。根据技改资金的投入数额,在享受工业技改贴息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按照投资额1%的补助。
2、企业“退二进三”腾出的土地,交给土地储备开发中心,纳入储备土地。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市场需求情况,对符合城市规划可进行经营性用途开发建设的土地,按规定进行公开出让,用于经营性开发。对于有条件的“退二进三”搬迁企业,按土地公开出让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该土地的综合开发,并给予一定金额的前期开发费用的补助。
3、企业“退二进三”腾出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性质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拓宽或改建来发展服务业。城区工业企业在原土地上拥有发展空间余量、有意拓展经营范围的,鼓励对原有的城区土地通过建设或改造,发展如设计、中介等以商务办公为表现形式的生产性服务业。政府除了在规划上予以支持外,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开发商?对原办公楼改造成商务楼宇的,政府以建筑面积每
?
开发商:指进行该办公楼开发改造的企业,包括产权拥有企业的开发改造或承租该办公楼进行开发改造
2
平方米6元一次性给予奖励;
(2)对入驻企业在我区注册纳税达85%以上的,开发商建成出租后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出租税留区部分第一年给予40%的补助,第二年给予30%的补助。
(3)对所有入驻该商务楼办公的企业,并纳税在江北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政府对闲置资源利用的企业,在规划、工商等部门给予积极支持外,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对闲置工业厂房的开发利用。企业对工业厂房进行开发改造的,政府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一次性给予奖励;从经营之日起,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留区部分,第一年给予80%的奖励,第二年给予60%的奖励,第三年给予40%的奖励。(本条与“退二进三”政策第3条不得重复享受)
2、对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源开发利用。开发商对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政府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入驻企业在我区注册纳税达85%以上的,开发商建成出租后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出租税留区部分第一年给予40%的补助,第二年给予30%的补助;对所有入驻该商务楼办公的企业,并纳税在江北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一次性补助。
3、对低效资源的提升开发利用。开发商对原低效资源的提升开发利用的,政府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一次性给予奖励;对开发商建成出租后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出租税留区部分第一年给予40%的补助,第二年给予30%的补助;对所有入驻经营企业,并纳税在江
企业
3
北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一次性补助;若开发商帮助安置原就业职工的,给予每名职工一次性补助安置费1500元。
4、对过渡性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发商从土地储备中心对过渡性资源返租,并进行开发利用的,政府对开发商返租费实行10%的补助;对开发投资额实行6%的一次性补助;对建成出租后开发商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出租税留区部分第一年给予40%的补助,第二年给予30%的补助;对所有入驻经营企业,并纳税在江北的,给予每平方米60元的一次性补助。
5、对于文物保护房的利用开发。经文保部门同意,可租赁给企业进行开发,政府必须承担监督职责,在保证文物保护房不受任何破坏的前提下,合理发展服务业,并享受房租一年的补助。
6、对城市道路沿线三产资源的开发。对从城市道路沿线进行三产资源开发的企业,政府对开发投资额实行6%的一次性补助,对企业从经营之日起,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留区部分,第一年给予80%的奖励,第二年给予60%的奖励,第三年给予40%的奖励。
7、以上各种闲置资源打造成特色商务楼宇的,政府对开发商开发改造投资额进行10%的一次性补助,对建成出租后开发商缴纳的营业税和房产出租税留区部分第一年给予50%的补助,第二年给予40%的补助;对所有入驻经营企业,并纳税在江北的,享受房租一年的补助。
三、实施的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发改局、贸易局、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退二进三”及闲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于区发改局,具体负
4
责制定“退二进三”搬迁企业及闲置资源开发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意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在“退二进三”及闲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工作职责。
区发改局负责动态资源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对以上闲置资源类别的界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
区贸易局负责动态资源库资源的公布、招商及推介工作; 区财政局配合发改局落实有关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 区工商局负责对入驻企业的工商登记等相关工作;
国土、建设、规划、环保局负责在职能范围内的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各街道负责协助开发商招商并对企业进行全程服务;
3、落实经费。区政府划拨“退二进三”及闲置资源利用专项经费500万元,分别用于补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经费,对“退二进三”及闲置资源开发利用的企业进行补助,对“退二进三”及闲置资源开发利用较好的街道进行奖励。
本实施意见由区发改局具体负责解释。
5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