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管沟结构施工方案
环岛东路中段k1+131~k4+870段综合管沟结构施工方案
2.4.3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和拦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钢管离周边距离0.5米。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外力。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处,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4.4施工机械的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及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的,才准投入使用。
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所有机械均应分别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挂牌上墙。
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点,夜间有专人看管。 用手柄启动的机械注意防止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41
环岛东路中段k1+131~k4+870段综合管沟结构施工方案
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人眺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4.5安全用电措施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器器材严禁使用。
配电箱开关分开设置,必须坚持一机一闸用电,并采用两极漏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牢固,电具齐全完好,注意防潮。
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铺放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4米。
配电箱、开关箱:使用标准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工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开设置。金属外壳电箱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米以上,机动车道为6米以上。
接地采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2,每两根接地之间间距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符合规定。电杆转角杆、中转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
用电管理: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纪录。
2.4.6基坑开挖安全措施
对参与施工的各种机械:挖土机、汽车、推土机等设备,由施工队配置机修工负责
42
环岛东路中段k1+131~k4+870段综合管沟结构施工方案
检修,只有当设备状况正常,油路、电路、机械系统均安全可靠后方可进行施工。
基础开挖时先开挖探坑,经业主确认后,再行施工。在正式基坑开挖前,针对不同区域的土方施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向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深基坑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深基坑接力挖土时,各层挖机按规范布设。挖机距离基坑边坡在安全线外,防止挖机出现下滑。每台挖机之间保持安全施工距离,挖机回转范围不得重叠,以免挖臂相撞
机械挖土与人工清底修坡要轮换工作面作业,确保配合施工的安全。
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上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边,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基坑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m。
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围护栏杆,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
2.4.7脚手架施工安全措施
脚手架按有关规程、标准、作业设计要求搭设。要随时检查其牢固性,不准超载或
43
环岛东路中段k1+131~k4+870段综合管沟结构施工方案
集载,禁止乱放乱掷材料,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脚手架整体承受部位应夯实回填土,宽度大于2m。并做好支承地基的排水措施; 脚手架工程必须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检查、维护。
3.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3.1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 31.1 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应急响应指挥部,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副经理、总工、安全员、材料员、质量员以及作业负责人、施工员。以上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组 长:王河(项目经理)
副组长:李雨均(安全副经理)、肖毅(工程副经理)
成 员:刘波(施工负责人)、邹纯(安全负责人)、宋威(技术负责人)、李忠(质量员)、石磊(物资)、曹成林(施工员)、钱兴飞(总施工员)
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副组长: 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
项目部其他成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3.1.2 事故上报程序
3.1.2.1事故发生后,应由发现者、项目部负责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以电话
44
共分享92篇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