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 - 会计实务 - 第四章 -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所有权凭证、实物交付以及风险和报酬转移三者之间的关系:
情况1:所有权凭证转移,实物已交付,风险和报酬转移。一般的商品销售方式。 情况2:所有权凭证转移,实物未交付,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 情况3:所有权凭证未转移,实物已交付,风险和报酬未转移。如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 情况4:所有权凭证转移,实物已交付,风险和报酬未转移。如附退货条件且无法判断退货可能性的商品销售等。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取得商品后,感觉像我的东西——具有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管理权 取得商品后,感觉不像我的东西——不具有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管理权
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保留与该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则说明此项销售商品交易没有完成,销售不能成立,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样地,如果商品售出后,企业仍可以对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也说明此项销售商品不能成立,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注意:这里的“管理权”和“控制”都要强调对 “所有权转移” 是否有影响。
例一:售后回购、售后回租等业务,不能确认收入。
甲公司将产品出售给乙公司,销售后甲公司仍对该商品具有实质性的控制,影响了所有权的转移,则就不能判断为符合条件(二),不能确认收入,
例二:一开发商将房子出售给业主,销售完毕之后,开发商的一个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管理小区的物业。这种情况下,由于销售后产权证已经办理,不影响所有权转移的判断,所以开发商是可以确认收入的。
再如,公司将开发的软件销售出去,要负责后续的维护,这都不影响所有权转移的判断。 结论:如果继续管理权不影响所有权转移的判断,则可以判断为符合条件(二)。
(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的处理 (一)收入确认的时点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3.采用商业汇票销售商品的,收到已承兑汇票,开出发票时确认收入。
(二)会计核算
借:银行存款 【交款提货】 应收账款 【托收承付方式】 应收票据 【商业汇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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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1】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售价为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收账款 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 0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 000 贷:库存商品 420 000
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5项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均不应确认收入。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等科目。“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一)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二)如果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里应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尽管发出的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如果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纳税义务没有发生,则不需要进行上述处理。
【例4—4】 教材P120 A公司于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由于B公司现金流转存在暂时困难,A公司不是很可能收回销售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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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2007年试题)企业对于已经发出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其成本应借记的科目是( )。
A.在途物资 B.发出商品 C.库存商品 D.主营业务成本
【答案】B
【解析】分录是: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例题】(2006年试题)下列各项,不会引起企业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变动的是( )。 A.已发出商品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 B.已确认销售收入但尚未发出商品 C.已收到材料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
D.已收到发票账单并付款但尚未收到材料 【答案】A 【解析】企业发出商品但是尚未确认销售收入,应通过“发出商品”科目核算,而“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反映,因此不会引起企业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变动,而B、C、D三项都相应的增加或减少企业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因此答案应该选A。
四: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通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域协议价款确定。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发生在企业销售商品之后,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人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例如:销售收入100万元,增值税是100×17%。10日内付款。 如果是不含税的折扣,现金折扣就是100×2%,
如果是含税的折扣,现金折扣就是(100+100×17%)×2%。
补充材料:
现金折扣在会计核算中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净价法,即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入;二是总价法,即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的是第二种做法。当现金折扣以后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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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4—5】 教材P 121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时会计处理
【例题】(2006年试题)某企业于2005年6月2日从甲公司购入—批产品并已验收入库。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批产品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该企业在2005年6月11日付清货款。企业购买产品时该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47 B.150 C.172.5 D.175.5
【答案】D
【解析】购货方购买产品时并不考虑现金折扣,待实际支付货款时将享受的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因此企业购买产品时该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为150+25.5=175.5(万元)。
【例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 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 【解析1】(按照含增值税额计算)
借:银行存款 20 638.8 (20 000×1.17×90%-20 000×1.17×90%×2%)
财务费用 421.2 (20 000×1.17×90%×2% )
贷:应收账款 21 060 (20 000×1.1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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