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2011.02.23
面发言。
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 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5、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6、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七)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党组织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
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2、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目的是,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依据评论结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
(九)党员活动日制度
1、坚持党员每月有活动的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原则上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
2、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3、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
(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要联系一至两名员工,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了解员工思想、工作状况,倾听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2、要利用联系群众的机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职工树立大局观念,自觉爱岗敬业。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问题集中或难解决的,要向党组织汇报集体研究。
4、建立群众意见收集、集中研究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一)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制度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并按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权限,到党支部所在的上级党委接转关系。
3、组织部门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求党员提供所去地的证明(或依据),并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进行接转。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不在原籍村、居住地担任职务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十二)考核奖惩制度
1、按照“五个好”要求,做好支部考评工作,每年“七一”或年底评选出一批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2、对业绩优异的党务工作者给予适当的年度奖励,引导党务工作者主动创新工作方式。
3、采取党员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等“三级评估”方式加强党员目标考核。表彰奖励先进,对不思进取、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一般由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经营管理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并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所在街道党组织选派,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
1、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内建立党组织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2)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经营管理和职工队伍情况。考察、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党组织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介绍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意见。
(3)在党支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党支部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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