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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
5.1初期运行情况
经自查初验,项目已建成的排水管、绿化植被等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正常,雨后水土保持设施完好,未见损坏,起到了较好的水土保持效果。
5.2水土保持效果 5.2.1 水土流失治理
1)扰动土地整治率 计算公式如下:
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保持措施面积+永久建筑物及硬化面 积+河流水面面积)/建设区扰动面积]×100%
项目建设区扰动原地貌面积103227m2,截至自查初验时,除永久建筑物、道路及硬地外(施工场地临时借地拆除完毕,场地以硬化地面为主),其余区域已实施绿化(排水工程在地面以下,已被硬地、绿地覆盖),扰动土地整治面积为103227m2,因此本项目扰动土地整治率大于目标值95%。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计算公式如下: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保持措施总面积/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100%
建设区水土流失总面积=项目建设区面积-永久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道路硬化面积-水面面积-建设区内未扰动的微度侵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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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主体工程的完工,项目建设区除永久建筑物、道路及硬地外,其余12401m2水土流失面积全部进行绿化,因工程建设带来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因此本项目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大于目标值97%。
3)拦渣率 计算公式如下:
拦渣率(%)=[采取措施后实际拦挡的弃土(石、渣)量/弃土(石、
渣)总量]×100%
本项目无弃方。
项目拦渣率大于95%。 4)土壤流失控制比 计算公式如下:
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方案实施后土壤侵蚀模
数
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后,因工程建设造成的裸露面得到治理,有效地控制了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土流失,至自查初验时,土壤侵蚀模数控制在300t/km2·a左右,项目区容许土壤侵蚀模数为500t/km2·a,因此本项目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目标值1.67。
表5-1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评估情况表
指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土壤流失控制比 拦渣率(%) 方案目标值 95 97 1.67 95 26
竣工指标值 95 97 1.67 95 评估结果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5.2.2生态环境
1)林草植被恢复率 计算公式如下:
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100%
除永久建筑物、道路及硬地外,本项目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为12400.96m2(施工场地临时借地已拆除完毕,现状以硬化地面为主),通过采取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至自查初验时,林草植被面积为12400.96m2,因此本项目林草植被恢复率大于99%。
2)林草覆盖率 计算公式如下:
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面积/项目建设区总面积]×100% 项目总用地面积126276.4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03227m2,至自查初验时,林草植被面积为12400.96m2,项目建设区林草覆盖率为10.47%,永久占地范围内林草覆盖率为10.47%。
表5-2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评估情况表
指标 林草植被恢复率(%) 林草覆盖率(%) 方案目标值 99 5 竣工指标值 99 10.47 评估结果 达标 达标 5.3公众满意度调查 公众满意度调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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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水土保持管理
6.1组织领导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杭州欣顺美实业有限公司将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及要求纳入主体工程建设计划中,配备了水土保持兼职人员,由建设单位统一领导,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并积极与杭州市余杭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接受其监督指导。
6.2规章制度
6.2.1建设单位组织管理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杭州欣顺美实业有限公司具体负责与水土保持工程有关的工作。
1、注重与项目监理办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协调施工各方关系。 2、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相关部委及省市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合同管理,实现对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的有效控制。
3、始终贯彻国家水土保持方针,坚持“建设与治理并举”的原则,全面规划并认真落实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与资金投入。
6.2.2监理单位组织管理
本工程监理单位为杭州政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过程中,监理采取审批、检查、抽检、验收、试验、巡视、旁站等方法进行控制。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安全措施进行审批,对施工单位的作业过程对照施工规范,批准的方案进行检查验收。对砼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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