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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作者:冯志刚
来源:《经济师》2011年第11期
摘 要:文章分析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以后的相关内容,指出新政策降低了贷款门槛,拓宽了贷款条件,从实质上为广大缴存职工带来了便利。 关键词:公积金 贷款 政策调整 作用 中图分类号:F830.5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11-203-01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目前在太原市市区内下设分理处10个,是太原市政府主管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以赢利为目的直属事业机构。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认真采取各种有效举措,在满足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促进太原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太原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不断增长的住房消费需求,支持太原市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管理中心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工作。截至2010年底,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0547户,发放金额32.10亿元,为数万户职工圆了“住房梦”。此外,管理中心还根据太原市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贷款政策,拓宽贷款品种,加大贷款力度,为更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提供了便利。
1.调整并进一步理顺了贷款工作流程。为了提高贷款办理时效,给职工贷款购房提供最大方便,管理中心将贷款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分理处,将原来由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双重审批,改为各个分理处自主审批,受委托银行只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发放公积金贷款。贷款流程调整后,减少了工作环节,将原先办理贷款的时间从至少30天减至最多15天,大大缩短了贷款办理周期,极大地方便了贷款使用人。在此基础上,管理中心制定并不断完善了《贷款档案管理办法》、《贷款责任认定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完善了工作步骤,优化了贷款工作流程。
2.管理中心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自2009年起,全面调整了贷款政策,增加了贷款品种,简化了各种手续。目前,管理中心共有六个贷款品种,分别为:(1)商品房贷款;(2)经济适用房贷款;(3)拆迁房贷款;(4)二手房贷款;(5)装修贷款;(6)商转公贷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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