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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未采用统一制作的投标光盘的,或投标光盘在评标前未能导入评标系统的。
(9)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未加盖相应造价师执业专用章或工程造价编审专业人员资格章的。
25.5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5.6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26、中标 26.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武进建设工程信息网(www.wjzbb.com)和武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7、合同签订 27.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7.2施工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的银行保函或合同总价/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做为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同时,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合同总价/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还款担保。
27.3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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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页1
评 标 细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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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 同
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计划2005年 月 日~2005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工期包括完成本次招标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时间,一旦确定中标单位,投标工期将成为合同工期。正式开工工期以业主发出开工令后第三天起算,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交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质检等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期间不做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施工单位提交交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返工,返工工期将作为工期累积。
2、质量: 工程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工期、质量奖罚
参照常州市建设局常建(2005)第178号文件规定执行。
4、材料设备供应
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除甲供材外),但施工单位应按监理要求提前申报材料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材料进场前应接受监理组织的验收,不合格材料由监理标识后,限时运出场外。场内严禁堆放不合格材料,过期不处理的不合格材料,业主有权自行处理。
5、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格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固定单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和其中以总额报价的项目今后不作调整。业主出具的设计变更内容除外。
(2)、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计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3)、业主出具的设计变更内容的结算办法:①其工程量按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数量为依据;②其价格: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按已有的价格计价;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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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类似价格计价;投标报价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6、工程付款:
(1)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的内容包括图纸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2)
7、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质量管理条例”在合同中明确。(竣工验收
后起算)
8、分包与转包: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需分包,必须在资格预审时提
出,且得到招标人的同意。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类似工程的业绩。
9、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在批准的关键线路中工程量增加,对原工期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无法在原工期内完成;(2)不可抗力;(3)在批准的关键线路中,因发包方未能及时解决施工障碍而在原工期内无法完成。
10、施工中投标人擅自更换投标时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或投标时选派的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不能按时到位,(项目经理必须每天在工地履行职责,有事离开工地,须经业主工地代表或监理的书面认可,否则出现3次以上无故离开工地且不请假可视为已更换了项目经理)将按违约处理,具体处罚在合同中明确。
11、违约责任:
(1)在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由施工单位原因无法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时,建设单位将提前30天通知限期改正,如仍不满足要求,业主有权终止施工合同,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在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工资及时发放,如发生拖欠工资情况,业主通知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无条件从履约保函中扣除相应数量进行支付。
(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12、其他:
①工程竣工一个月内提供竣工报告和竣工资料,并在竣工3个月内将竣工决算以及相关资料送至监理单位预审。
②施工单位有义务配合建设单位解决各项地方外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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