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2.8.4 石: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取样重量为20kg。
2.9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执行的标准是:《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2.9.1 砼配合比,应根据设计的砼强度等级和质量检验以及砼施工和易性要求确定。(对有抗渗要求的砼,尚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砼配合比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进行设计确定。
2.9.2 每个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3000M2,使用的每种品牌的水泥各种砼强度等级的配合比送检不得少于一次。当强度等级为C30 以上时,宜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水泥。
2.9.3 试配所需原材料:每单位工程,一个砼强度等级配合比,送水泥50kg、砂50kg、石子(级配合格)50kg,依此类堆。
2.9. 4 掺外加剂的,必须附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用量抽样送检。 2.10 砂浆配合比。执行的标准是:《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及现行有关标准。
2.10.1 砂浆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根据设计要求和组成材料(胶结料、掺合料和骨料)进行试配。
2.10.2 每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3000M2,使用的每种品牌的水泥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配合比送检不得少于一次。 2.10.3 砌筑砂浆试配需原材料:每一强度等级砂浆试配,送水泥10kg、砂30kz、石灰膏5kg。 2.11 桩基持力层岩芯。执行的标准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及现行有关标准。
2.11.1 人工挖孔桩及钻孔桩基础持力层岩芯送检,按基础平面计算面积,每500M2送检不少于2组,少于500M2按500M2计,地质较复杂时,应适当增加送检组数。 2.11.2 人工挖孔桩抽取的岩块,为方便试件加工,岩块尺寸要求宽300—500mm,高150—220mm,试件成型尺寸一般为Φ50x100mm(直径x高度)每组六个。 2.11.3 钻孔抽取的芯样,钻头外径一般为Φ1O1mm或Φ89mm,芯样高径比为2:1,每组不少于六个试件。 3.其他规定
3.1 建设规模较小(1000M2以下)的工程,水泥、钢筋、钢筋焊接接头、墙体材料、砂石等常规材料检验,送检不得少于一次。
3.2 建设规模在1000M2以上、3000M2以下的工程,各种常规材料检验按基础、主体各送检不得少于一次。
3.3 当图纸有具体要求时,按图纸要求执行。 3.4 本指南未明确的,按有关标准执行。 4.检测报告的领取
4.1 委托单位(或个人)凭检验委托单或其它有效证明在我站承诺的时间到收发大厅领取检测报告。
4.2 当送检的材料经检测不合格时,我站将发出书面通知书,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 当需办理现场检测手续时,请带我站发出的通知书及有关资料到综合
室办理。
见证员岗位职责
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必须和单位的试验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该检测单位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认证的检测资格)。
4.工地应有专用送样的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样。 5.见证人员必须在见证检验(或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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