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站式”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播放、灯光照明、空调电梯、接电等安排的意见并加以改进;
· 协助主办方解决在布场、撤场中相关工程方面的问题; · 及时满足主办方临时增加或变更的设备、器材; · 受理主办方的相关投诉。 4、财务采购收益管理中心
· 按《接待通知书》要求与主办方核实各项收费和免费项目; · 收取布场押金,并协助办理押金退回手续(包括预约、部门
签名、财务总监签名、退款等);
· 主动与主办方核对收费清单并解决清单方面出现的问题; · 在工作现场与营销管理中心沟通解决与合同不符的项目结算
问题;
· 现场解决项目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财务收费的其他各种问题。
5、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协助解决项目活动中跨部门人力调配问题; · 现场处理突发性工作质量问题;
· 受理主办方在项目活动中的工作质量投诉; · 检查监督项目活动中的工作质量并以指正。 6、行政管理中心
· 现场沟通政务会议、宴会、演出活动政府领导人接待问题; · 解决项目活动中牵涉的公章使用问题;
· 担负项目接待工作相关党政领导部门的有关请示沟通工作。 7、酒店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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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领主办方到前台部落实房卡登记、领取工作;
·按“一站式”服务中心的安排落实本中心客房部、中西餐部的
相关接待服务工作。
七、激励机制
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对
项目服务超时劳动工资一次清的奖励办法。
1、每次项目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后,由“一站式”服务中心统计
派出人员超时劳动时间;
2、以派出人员的基本小时工资为基数,视接待服务项目的营收
总额大小,给予1~3倍的超时劳动工资;
3、超时劳动工资费用按项目营收额,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在财
务上列入项目运营成本。
八、本办法经公司制度建设小组审核批准后颁布执行。行政管理中心行使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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