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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斤相当于6000立方厘米或366立方英寸。 3、航空货运运价
(1)特种货物运价(SCR); (2)货物的等级运价(CCR); (3)普通货物运价(GCR):45公斤 (4)最低运价
例:一批活热带鱼,毛重120公斤,体积0.504立方米,三种运价:
SCR 7.59*120=910.80 CCR 16.70*120=2004 GCR 9.00*120=1080 4、声明价值附加费
按《华沙公约》规定,对由于承运人的失职而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或错误等所承担的责任,其赔偿的金额为每公斤20美元或7.675英磅或相等的当地货币。
声明价值附加费=(声明价值-20美元*毛重)*声明价值附加费率(0.4%--0.5%) 案例4.2 货物运输赔偿纠纷案
第三节 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
一、集装箱运输 1、优点:
G/O
20’:6.1M*2.44M*2.59M;不超过17.5吨;24-26立方米 40’:12.2M*2.44M*2.59M;不超过22吨;54立方米 2、运输的方式
整箱(FCL) 75% \\ 95%、拼箱(LCL) 集装箱堆场(CY)、集装箱货运站(CFS)
国际通用的表示方式:
FCL/FCL :S-B/L;LCL/LCL :H-B/L;FCL/LCL;LCL/FCL 3、运输的费用
(1)杂货基本费率和附加费 (2)包箱费率(BOX RATE)
FAK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 FCS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FCB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 Basis)
如8-10级,CY/CY交接方式,20英尺集装箱货物如按重量费为1500美元,如按尺码计费则为1450美元。 二、国际多式联运
所谓国际多式联运是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1、条件:
(1)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2)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 M.T.D.) C.T.B/L (3)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的运输负责。 (4)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2、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条件 独立的法律实体
3、责任范围 (1)统一责任制 (2)网状责任制 4、多式联运的优点
案例4.3 集装箱运输中提单记载与装箱单不一致 三、大陆桥运输
大陆桥是指把海与海连接起来的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大陆桥运输是利用大陆桥进行国际集装箱海陆联运的一种运输方式。
(1)西伯利亚大陆桥:海参威-莫斯科 (2)新亚欧大陆桥:连云港-鹿特丹 (3)北美大陆桥(小陆桥 微型陆桥) 四、MLB、IPI
小陆桥运输Mini-land Bridge:使用海、陆运输方式先运至日本港口,再转运至美国西海岸港口,卸船后交由铁路运至美国东部海岸或加勒比海地区。
内陆公共点多式联运Inter Point Intermodal 五、O.C.P.运输(Overland Common Points)
“陆路共同点”:运输只适用于美国或加拿大内陆区域。 信用证也要作出相应规定:
“自XXX(装运港)至XXX(美国西部港口)O.C.P. XXX(内陆地点)”,其英文如下: “Shipment from XXX to XXX O.C.P. XXX” 案例4.4 多程运输的货物损害赔偿 案例4.5 班轮案例分析
第五章 保险引论
学时: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风险的本质及其组成要素;了解风险分类的不同标准;了解风险度量的方法;了解风险管理的概念、基本方法、主要环节;了解风险、风险管理和保险的关系;掌握可保风险具备的条件。了解保险的含义和分类;掌握保险的基础、保险业的产生过程;了解现代海上保险的发展以及保险的发展现状。 教学形式与方法:讲授为主,与自学相结合。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风险的本质
一种客观存在的、损失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的状态。 二、风险的组成要素
1、 风险因素:增加损失发生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因素。 (1)有形(物质形态)风险因素
(2)无形(非物质形态)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行为风险因素 2、 风险事故:
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然事件,是造成风险损失的直接原因,又是风险因素所诱发的直接结果。
3、 损失:必须用货币来表示的经济损失
三、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的损害对象分:
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 2、按风险的起源与影响分:
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3、按风险的性质分:
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四、风险的度量
1、风险的程度:的大小
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标准差 损失发生的严重性:期望 2、风险度量举例说明 五、可保风险
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发生的频率低、损失程度大 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
独立性:影响到能否分散系统性风险
同分布:不同风险单位发生潜在事件的概率大致相同 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
充要条件:导致未来事件发生损失的因素要与过去的因素基本上相一致。 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
发生的损失必须在时间和地点上可以被确定,数量上可以被计算可以以货币数量来进行赔偿或给付。
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 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
特大灾难:1、所有或大部分标的都面临同样的风险因素和发生同样的风险事故;2、保险标的的价值巨大。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概念
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101条风险管理准则” 1983年 二、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风险回避
(1)风险回避: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降到零。 (2)存在的问题: 2、损失控制
(1)防损:主要影响损失发生频率 (2)减损:主要影响损失严重程度 3、损失融资 (1)风险自留
(2)风险转移:公司组织、合同安排、购买保险、担保合同、套期保值 三、风险管理的主要环节 1、风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2、风险识别 3、风险估算
4、选择风险管理方法 5、计划实施 6、检查和评估
第三节 保险制度
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运用商业化的经营原则,由保险经营者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或保险条件实现时,保险人对财产的损失进行补偿、对人身伤亡或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付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1、从社会观点看: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2、从法律观点看:一种补偿性的契约关系。 二、保险与类似经济行为的区别与联系 1、保险与赌博 2、保险与自保 三、保险的分类
1、按照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人身保险 2、按保险的性质分:商业保险、社会保险和政策保险 3、按保险的实施形式分:强制保险、自愿保险 4、按风险转嫁的层次分:原保险、再保险
(1)原保险
共同保险: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标的的同一风险,而且保险金额不超过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业务。
重复保险:投保人对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期限内就同一标的的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
(2)再保险 “分保”,原保险的保险人为了分散本身承担的风险,在支付事先商定的保险费条件下,将所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转让给其他的一个或几个保险人承担。
第四节 保险业的产生与发展
一、保险的基础
1、自然基础:风险的客观存在
2、经济基础:剩余产品的生产和增多 3、法律基础:有赖于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二、保险的产生 1、海上保险的起源
共同海损的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 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2、世界
近代保险始于14世纪,发祥于意大利
海上借贷 海上保险 火灾保险(英国巴奔;1667年 第一家火灾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1693年 哈雷;1762年 伦敦公平保险公司) 责任保险( 1855年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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