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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铁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兴建的 建筑工程,于 年 月 日,由甲方
发包给乙方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
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 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和甲方的要求所包含的一切钢筋制作、安装工程,
由乙方包焊条、铁线。钢筋制作机械由乙方负责。
二、承包造价:
按楼层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元/㎡,计算方法:按楼层垂直投影面积
计算,飘出部分只计算与楼面同一标高部分,其它部分不计算。基础、首层及
天面花架不计算,水池只按面板计算。
钢筋电渣焊按 个/条计算,电渣焊工程款在主体工程完成后 天内一
次付清。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如施工图纸与设计有变更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负责派管理人员到工地
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及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2)提供工地及生活用水、电,及支付水电费。
3)如无正当理由,甲方须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但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
拒付。如工程技术质量未能达到图纸或甲方要求时,乙方须按要求处理完 毕后方有权提出领取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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