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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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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6 7:36:26

借款公证强制执行 确保债权实现 如何确保债务人能够还款,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双方就其合法借贷行为达成一个借款协议,并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当借款期满,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债权人再将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便能使自己的债权

得以实现。以下是对强制执行借款公证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所谓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索债款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义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即可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活动。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到期后,债务人拒不履行时,这种债权文书便可成为执行依据,与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通过严格的公证程序和特有的强制执行力给债务人极大的法律震慑力,敦促债务人及时全面履行债务,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同时,债务人一旦不能履约,债权人即可不经法院的诉讼审判程序,直接凭借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到法院执行部门申请执行,

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

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 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

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3.各种借据、欠单;4.还款(物)协议;5.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办理借款公证须知: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应提供以下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台胞证、旅行证等。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法人、其他组织应提供以下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金融机构营业执照、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他人

代办公证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借款合同、还款协议书、抵押合同等债权文书原件;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等;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所涉及财产的房产证、登记证等产权凭证。 需要注意: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协议所有当事人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具体所需材

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

延伸阅读: 借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甲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借款人(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抵押人(丙方):x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为明

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x万元整(¥xxxx),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个月,即从x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止,具体以借据为准。

五、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 [《广东省房地产权证》编号: (粤地权证穗字第xxx号)]作为借款抵押物。借款期限届满,若乙方不能还清借款本息,逾期超

过30日的,甲方有权依法处分上述抵押物。 八、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方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公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xxx年xx月xx日篇三:个人借款公证表 个人借款公证申请表 郑州市公证处制篇四:委托公证书范本(借款方) 委托公证书范本(借款方)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本人与 共同购买座落于 的房屋,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现因 ,特委托 作为本人的代理人,

代为办理与购房、银行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受托人具体代理权限及范围如下: 1、签署购房合同及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合同备案登记、公证事宜。 2、办理及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3、就所购房产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办理与贷款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抵押登记申请表、个人贷款支付凭证等与贷款有关的文书上签字)。 4、办理归还银行贷款、抵押注销等相关手续。 5、签收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送达的与贷款有关的各类文书。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做的一切行为,视同本人所为;因此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

的相关费用,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本委托书在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本人书面通知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

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托失效之前一直有效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五:民间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 在线律师咨询: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公证执行版本) 样 本 二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出借方征 询,出借方应进行解释。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

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 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

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 即(小写) % 。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 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

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

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

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

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逾期利息、违约金

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

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

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

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

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 (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

押注销手续的; (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第十六条 生

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

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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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公证强制执行 确保债权实现 如何确保债务人能够还款,其中一种方法就是双方就其合法借贷行为达成一个借款协议,并出具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当借款期满,债务人拒绝还款时,债权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债权人再将执行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便能使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以下是对强制执行借款公证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所谓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索债款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义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公证文书规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即可不经过诉讼,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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