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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软院[2010]167号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图书馆、各系部: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校内分配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学院结合实际,重新修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该办法经学院党委会审议,并于2010年11月12日由学院工会委员、各工会小组正副组长及第一届第一次教代会各代表团正副团长组成的联席会议一致通过,现予以印发施行。
附件: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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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劳资 津贴 方案 通知
抄送:学院领导、组织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审计处、工会、 团委、机关党总支、社科与基础教育部党总支。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0年11月15日印发 校对:姚 坚 打印:林桂娣 (共印3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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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津贴发放试行办法
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奖勤罚懒的校内分配制度,
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调动我院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队伍,吸引人才,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兄弟高职院校的作法,结合学院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增强学院发展的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有利于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引进优秀人才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建立适应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人事与分配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岗定酬。强化岗位管理,将个人收入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直接挂钩。 (二)按劳分配,优劳优酬。注重实绩,按劳取酬,将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贡献大小挂钩。
(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改善广大教职工个人收入的同时,向教学第一线、优秀人才和学术骨干倾斜,适当拉开院内收入的差距。
(四)严格考核,奖优惩劣。完善考核制度与办法,加强年终考核的管理。 (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根据学院自身财力,决定各年度津贴分的标准。 三、津贴种类
津贴分为岗位津贴、特殊津贴、奖励津贴和其他津贴四部分。
四、津贴的内容 (一)岗位津贴
1、固定津贴(单位:分/月)
副高、博士部正高、 职称(务) 院级 部门正职 技师 津贴 1200 800 700 630 580 550 门副职、高级硕士、技师 工)、科员 中级、科级、(初级其 他 初级 2、基本津贴(单位:分/月) (1)教学岗位
职 称 周基本课时量 津贴
正高 8 1120 副高、博士 8 920 3
讲师、硕士 9 870 助 教 9 800 其 他 9 740 (2)副科级及以上管理干部、专职辅导员岗位 职务 津贴 正院 2600 副院 2000 部门正职 1600 部门副职 1300 正科 890 副科 800 专职辅导员 750(试用期650) (3)其他党政、教辅管理人员及技术岗位人员岗位
职级 高级、满25年工龄的中级 中级、满15年工龄的助理、满20年工龄的科员 810 助理、满10年工科员、满5龄的科员、满15年工龄的年工龄的办事员、办事员、技技术员 术员 740 680 办事员、 技术员 试用期 津 贴 910 630 560 (4)工勤人员岗位
高级技职级 师、30年工龄的技师 津贴 890 技师、满25年工龄的高级工、满30年工龄的中级工 790 高级工、满15年工龄的中级工、满20年工龄的初级工 720 中级工、满10初级工或年工龄初级满10年工、满20年工龄的普工龄的普工 工 660 610 不足10年工龄的普工 560 试用期 500 3、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课时数”作为单位(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实验实训课、艺术类的小组课等,每课时为45分钟)核定教师所付出的劳动量,以分值的形式来体现。其工作包含备课、编写教案、授课、答疑、辅导、批改作业、评卷、指导实验实训实习(含编写实验实训实习指导书、辅导、批改实验实训实习报告、组织实习报告交流等)等各个教学环节以及教学交流时间(各学科的批改作业次数及要求由教务处协同各系部确定)。
(1)课时津贴标准(单位:分/课时)
职 称 课时津贴 正高 42 副高、博士 34 讲师、硕士 29 助 教 26 其 他 25 (2)各种教学活动折算课时数或津贴分的规定
①备课及合班上课系数津贴:每备1节课计0.2课时;班级或合班上课人数在51—70人、71—90人、91—120人和121人以上的分别计1.3、1.5、1.7和2.0课时。 ②各类公开课(含精品课程录像等,不含见习期教师的汇报课)按以下标准计算津贴。 系(部)级:课时×4;学院级:课时×6;院外:课时×7。
③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含批阅评审)每周每生1课时计算(毕业论文的指导时间为4周,毕业设计的指导时间为6周,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5人);下乡指导教育实习、专业实习(见习),或到企业指导学生进行实训,按计划内实际教学周数×5天×4课时计算;经学院批准被选派到企业进行锻炼、训练技能或参加产学结合活动,按计划内实际教学周数×5天×3.5课时计算。
④音乐表演类专业小课(2人及以下)系数为0.8;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教育实习(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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