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探索与思考001整理6
一般而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在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尽量使全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负有重要责任,直接负责提供事关民生的诸如基本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公共安全等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说,在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政府是关键主体,政策是关键手段。 就我国现阶段的情况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由中央政府通过制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标准,再根据地方政府所具有的均等支付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在不同城乡、地区均有机会享受法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过程。
就理论实质而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以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平均水平为基线,根据离该线的远近程度,实施远者多予、近者少予和超者不予的公共政策,使最困难和较困难的群体、地区尽快享受到社会平均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全体公民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的基本权利得到基本满足和维护。
(二)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
近几年来,党和政府继续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强化支农惠农政策措施,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农村社会事业取得重大进步。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参保农民人数都在逐年提升。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展加速。 国家还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
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服务条件。
提高农民素质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长期以来,农村在教育资源和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十八大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办好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一切教育教学工作的关键就在于教师。一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是学校质量的根本保障。这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加大对教师的关心、呵护和培养。全国财政将新增经费,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
农村低保方面,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各地不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实践。一些省区市按照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陆续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
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目前各地正在根据中央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意味着统筹城乡发展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同时,农村其他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力度也在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研究和采取措施,制定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同时,有条件的地方,正在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这一系列农村社会事业的成绩显示,国家高度重视改善农村民生问题。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在继续扩大。国家财政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和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将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在农村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为了让农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缩小城乡社会事业的发展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
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确定了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如公共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免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等。规划按照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4个方面,提出了每一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国家基本标准,旨在体现公民权利、政府责任和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目标,以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在国
家层面的管理和技术规范。 规划还提出实施一批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改善各领域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此外,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评估、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 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是我国公共服务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创新。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公民都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要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政府主导,坚持公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基本要求,着眼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目标取向是: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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