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在全县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三、2011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
2011年是实施2010—2012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2011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不动摇,深入搞好宣传教育、利益导向、管理服务、技术服务等工作,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水平;坚持“两条底线”、“两个稳定”的工作理念不动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态文明聊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11年省下达我市的主要任务目标是: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7 ‰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7 ‰以内,合法生育率达到91%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6以内,已婚育龄妇女应落实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5%以上。围绕上述任务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统一各级的思想和行动。各级要把学习宣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全面认识“十一五”以来的成就和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引导各级牢固树立抓人口就是抓发展,就是抓科学发展;抓人口就是抓民生,就是抓社会建设的观念,努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与学习人口理论相结合,紧紧围绕“两个基本矛盾”,深入探讨人口计生工作的性质、特点、规律,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二)采取综合措施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问题统筹解决。要继续坚持并严格落实在季查体、月访视、政务公开等方面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严格季查体工作规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虽然市里今年不再提集中活动,但各级仍要以已婚育龄妇女查体为突破口,及时落长效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的采取补救措施,对违法生育的严格按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从近几年统计数据看,一些地方查体不到位、孕情跟踪不落实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人口出生预计准确率、孕情上报及时率还比较低,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质量。上半年,市里将在适当时机,对人口出生预计准确率、孕情上报及时率较低的乡镇进行重点调查,查找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措施。要加强人口计划宏观调控,坚持和完善有奖举报、人口出生预警等制度,抓好年度人口控制计划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观摩调研活动,狠抓薄弱乡村帮促。下半年适当时机,市里将对薄弱村帮促情况进行一次中期评估按验收。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在今后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和干部调整中,要严格审查,凡是存在违法生育行为的,一律不准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得提拔担任新的领导职务。审查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抓好以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落实,巩固成果,遏制反弹。要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出生性别比偏高与低生育水平反弹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前不久,市计划生育科研所专门下发文件,确定从2011年开始,全市计划内妊娠妇女,妊娠月份为16周以上,无任何原因出现死胎的孕妇,都要由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抽取样本,送市计划生育科研所检测,一律免收任何费用。要充分发挥卫生、计生部门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着力扭转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在这方面,要下决心抓出几个典型案例,做到处理一起、震慑一片。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口责任目标考核,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及时通报、严格奖惩等措施,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激励
评价机制。对全年的人口目标考核,要及早作出规划,在认真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及早制定全市2011年的考核实施方案。要充分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规范信息分析对比制度,不断完善新WIS系统信息库建设,提高人口统计质量和信息化水平。
(三)推进移风易俗,加快新型婚育文化建设步伐。 要利用高层理论倡导、社会活动宣传、媒体舆论引导等手段,建立健全全市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理论体系和工作体系。在全社会构建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宣传教育大格局,在系统内形成上下联通、齐抓共管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在基层广泛普及新型婚育文化。一是形成宣传机制。部门间要实现良性互动,将人口计生宣传纳入社会宣传内容,并实行职责化管理;将人口计生宣传工作制度化,完备宣传档案,强化目标考核,形成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增进与各级党校的沟通与交流,组织更加深入的人口课题研究,改进教学模式,建立更加科学的人口计生培训系统,切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人口计生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3月 份,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一次人口理论师资力量培训班,建立全市党校系统人口理论专(兼)职师资队伍,打造一支能宣传、会宣传、能力强、素质硬的人口计生宣 传队伍;加强对育龄群众的教育引导,应用说服力强、感染力强、亲和力强、易于接受的宣传手段,深入群众生活,进行转变婚育观念的入脑入心教育。三是开展有效活动。5月份,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联系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新闻工作者,分析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形势,答复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并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亮点作重点报道。8月份,组织一场基层计生专职主任汇报演讲,推广其工作方法和经验。要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 动为载体,走群众路线,利用群众,发动群众,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活动融入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把工作过程作为宣传过程,改变传统单一活动模式,拓宽宣传途径。要应用好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端正文风,巩固媒体宣传阵地,加大正面舆论引导力度,营造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服务体系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加强县、乡服务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对后进乡镇服务站的督导帮扶力度和示范典型的培养推广力度。4月份,市里将组织人员对县(市区)推荐上报的示范服务站进行观摩检查。优化技术服务队伍结构,加强对现有技术人员的培训。上半年,举办一期宫内节育器新技术培训班;指导各县级服务站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到省、市专业医院进修学习。要广泛开展科技练兵比武活动,定期举办不同内容的科技竞赛、技术比武、演讲比赛活动。协调卫生、药监、公安、工商等部门搞好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上半年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座谈会。要进一步加强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工作,严格鉴定申报、审批程序,强化社会监督,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要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畅通药具发放渠道,提高药具使用率和有效率。
(五)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观念。各级要继续抓好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员的法制教育,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基层干部的行政执法能力。积极做好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导,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要搞好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行风热线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行政情况,实行限期整改制度,情节严重的,一律严格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侵权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上下联动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和干部下基层制度。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完善信访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3月份,全国“两会”将在北京召开,各级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的信访工作,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不发生计划生育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加大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着力提高信访案件办结率。继续实行信访“阳光”查处制度,接受群众的再次举报,避免重
访和越级上访。
(六)以县级人口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化水平。 深入扎实贯彻落实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抓好具体环节的督导落实,确保这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将成立由刘加顺书记任组长,我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共享平台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在适当时机,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到日照市参观学习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验。要加大对信息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前不久,林市长在市人口计生委的报告上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财政局将市级平台建设的70万元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责成县(市区)财政局将县级平台建设所需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的维护和正常工作运转。充分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不断完善新WIS系统信息库建设,加强对新WIS系统信息的审核,做好数据及时比对、纠错、补漏,堵塞在迁移变化过程中的漏洞,避免信息变化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发生,提高人口统计质量和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抓好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的落实工作。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五个方面要有新突破,解决流动育龄妇女服务管理脱节的问题。上半年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座谈会,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服务管理职责的落实。要抓好节日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服务工作,集中力量开展对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情况的全面清理清查,进一步托清流动人口底数。落实好流出人口“三人担保制合同”。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提交、反馈、核实、修改、补录流动人口信息。6月份组织以城区网络人员配备、制度建立的落实情况,以及已婚育龄妇女漏管问题的专项检查。
(八)抓好计生协会工作,推动利益导向政策落实。要进一步加强以基层协会为重点的组织建设,重视发挥会员的骨干带头作用,围绕移风易俗、利益导向和男女平等三个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科学规范、抓好落实、提高成效上下功夫。紧紧抓住“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这个载体,推动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不断深入。继续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做大做强协会服务品牌。做好人口关爱基金募捐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将计生困难家庭纳入有关部门、组织的帮扶救助体系。认真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构建和谐计生的意见》及《补充意见》的落实,保证计生家庭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去年,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就做好人口计生工作、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创造良好人口环境提出重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要事先议、要事常议,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人口计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布局,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要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把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工作实绩、干部政绩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
据,认真执行重点管理、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落实好相关部门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的职责及协调运作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互用、管理互动、服务互补、综合施治。今年,市委、市政府在落实领导责任上提一个明确要求,就是要建立社会抚养费使用的良性循环机制,各县(市区)对乡(镇办)返还社会抚养费的比例不能超过50%,其余资金本着取之于计划生育,用之于计划生育的原则,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合理进行调配,避免出现“多生多得,少生少得”的现象。
(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观念,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保障范围,确保逐年稳定增长。要充分利用近几年社会抚养费增加的有利条件,做到三个加大,一是加大计生经费投入力度,保障事业发展需要。二是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有关政策落实的 力度,引导鼓励群众少生优生。三是加大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抓好县、乡、村服务站室建设,以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实际需求。同时,还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三)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练兵比武活动,行业作风建设,增强计生队伍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把作风硬、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善于在计生队伍中锻炼干部、培养人才,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广大人口计生干部要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依法办事,真诚服务,清正廉洁,真正树立起为民务实、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切实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各级各部门要紧扣目标,狠抓落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努力开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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