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 - 图文
?适用范围:?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按居民税收管辖权课税)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按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课税)?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只就来源于境内所得交纳企业所得税。5
?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A类)√
?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应纳所得税额B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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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开发活动
?研发活动流程?研发投入(研发部门)
研发产出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版权等(或研发失败)用途出售自用(投入生产)研发人员研发材料研发设备其他7
1. 研究开发活动的认定1)定性判断:?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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