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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工作人员组织进行。投标人答疑统一在评标区外的答疑室内进行,专家询标统一使用语音变声技术。7.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借工作之机,发表任何带有倾向性的评标引导意见,干扰专家独立行使专家权力。8.评标期间,参与评标的所有人员一律不得离开评标现场。9.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和协助评标委员会整理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现场监督人员共同签字后生效。10.评标应当日完成,原则上不搞过夜评标。
八、中标结果公示(一)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各项招投标活动,中标结果须在省招投标信息网和省政务大厅电子屏幕上公示。(二)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信息时,须向招投标中心提交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中标结果公示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证明或备案说明。(三)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示的事项。发布中标结果公示信息须注明公示的起止时间,公示期限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在指定媒介和省招投标信息网,以及省政务大厅电子屏幕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九、现场监督 (一)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标书发售、投标、专家抽取、开标和评标等关键环节由相关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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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和有关监督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二)开标、评标和专家抽取实行全程声像监控,刻制光盘,建档保存。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在省政务大厅进行的各项招投标活动。(二)本规程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负责解释。(三)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附件: 1.招标代理机构备案表 2.招标活动预安排表 3.评标工作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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