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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陕
西段)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政办发[2015]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1.16 【实施日期】2015.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陕西段)工程建设有关事宜
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5〕5号)
延安、榆林、韩城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工程是国家规划建设的“北煤南运”铁路新通道,是国务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基础设施示范项目。该工程的建设对蒙陕甘宁地区煤炭资源开发,保障鄂湘赣等华中地区能源供应,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地拆迁工作实施
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陕西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省国土资源 1 / 2
厅代表省政府统一组织,延安、榆林、韩城三市政府密切配合,沿线各县(区)政府及
其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二、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工程建设征地数、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为依据,补偿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质量据实结算。征迁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拨付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市、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征迁标准具体如下: (一)永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标准。
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
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000元/亩,
退耕还林地按32000元/亩补偿(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和5%林地管理费)。
青苗补偿费1200元/亩。 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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