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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套汇编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统一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集中管理,并提高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公司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经营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建立一整套规范、有序的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严格控制费用,规范和快捷的财务核算,抑制财务漏洞。
第三条 本制度是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公司开展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第二节 细则
第四条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现金管理,必须做到: 现金收入
(一) 现金收入范围:各工程销售款,不足转帐起点的小额收入及差旅费余款、备用金预支款返回收入等。
(二) 一切现金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务核算部,出纳应当面点清现金,并开具收据或在有关单据上签字。 现金支出
(一) 现金支出范围:职工工资、奖金及津贴;差旅费、采购物资(不能转帐的单位和个人)及其他结算起点 1000 元人民币以下的零星支出。
(二) 根据“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现金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在发票背面注明开支用途、经办人、证明人、部门经理,经财务核算部审核后,再报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三) 加强现金支出的审核工作,对所有支出发票,财务核算部在审核时,发现手续不全或其他违反报销制度的票据,有权拒绝报销或退回补办手续。 (四) 现金支出,出纳应在发票或有关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及出纳人员章等。 其它管理
(一) 出纳应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并经常核对,发现长短款或帐帐、帐实不符,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及公司领导,认真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二) 不准坐支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度。 第五条 银行管理制度
(一) 银行存款是货币资金的主要组成部分,为合理、有效地管理,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银行管理规定如下:
(二) 除按规定可以用现金收付的项目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等办理,以减少现金交易,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 出纳人员应根据有关凭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按日结出余款,按月与银行核对,做到帐实相符。
(四) 财务人员严格按照银行结算的要求,填制或开具各种银行票据,并根据资金计划,分轻重缓急给予及时办理。公司各项收入所取得的票据(汇票、支票等)应于当日交存银行。
(五)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纪律,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六) 加强支票等银行票据的管理,设立支票登记本。严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签发。如确需领用的,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出纳应在空白支票上填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等。 第六条 资金管理 资金支付程序
财务核算部对资金支付必须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或付款审批单上领导批准的时间和金额进行支款。每一笔业务费用报销付款,必须要有原始发票,预付或分期付款凭经领导审批的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时,对于上月已报用款计划的款项,财务核算部将给予优先支付。特殊情况经总裁特批后执行。未经领导批准,财务核算部不得擅自使用资金。 第七条 往来款的管理
为确保公司资金的正常循环和周转,加强销售合同的执行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必须对往来款进行严格管理。
应收帐款
(一) 业务部门要建立工程款回收台帐,对各客户单位的资料及合同日期、品种、金额、回款日期及金额进行明细登记。每月须定期与财务和客户进行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准确。
(二) 业务部门在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后,应在财务核算部备案。财务核算部根据销售合同对各业务进行监督,及时催款。
(三) 由于经办人员的过失,造成对外工程款无法收回,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应付款项
(一) 在公司计划的前提下,由各有关部门编制应付款项明细表交财务核算部汇总付款时,各业务经办人填制“用款申请单”,领导批准后,交出纳办理。出纳应分轻重缓急,及时支付款项,以保证公司的声誉。
(二) 对于合作单位的会计核算必需取得有效的税务发票经有关领导签字方可办理结算。 内部往来款
(一) 员工因工作借款,必须填制“付款凭证”,并注明“借款”字样及归还日期。 原则上,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
(二) 业务人员预支差旅费,须凭出差申请单办理,并在出差回来一周内办理结帐。一周之外,一月之内,需附情况说明,经法务审计部审计方可办理报销手续;一月之外不得报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三) 财务核算部在人力资源部每月发放工资时,应对个人往来帐进行清理,办理催收及核销工作,未能如期核销的,及时通告人力资源部从其工资中扣除。 (四)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有借款的员工应及时督促,协助财务核算部门做好清理工作,确保企业资金不受损失。 第八条 财产物资的管理
(一) 各部门申请购买物资时,由经办人填写申购单,购买器材原则上由物流中心统一采购,交仓管入库,并开具入库单。
(二) 物资领用时到仓管处办理领用手续。保管人发放时,要进行登记、签字, 并严格控制使用。对于单项金额在 50 元以上的物资,保管人应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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