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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绩效管理制度
1、总则 1.1 考核目的
为激发公司员工的持久工作热情,提升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绩效,使公司战略构想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 基本目标
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的基本目标是:
1.2.1 通过绩效考核体系实施目标管理,保证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整体运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1.2.2 通过绩效考核,帮助员工提升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能力,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人力资源队伍。
1.2.3 通过绩效考核,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1.3 考核原则
1.3.1 公开性原则:公开绩效考核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绩效管理有透明度。
1.3.2 客观性原则:绩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1.3.3 开放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对被考核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
1.3.4 差别性原则:考核的结果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
1.3.5 发展性原则:绩效考核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及团队发展,考核者与被考核者都应将绩效考核作为提高业绩的首要目标。 1.4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5 绩效考核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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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1.6 绩效考核方式
1.6.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监控以及制度的解释,并负责处理有关考核的申诉。
1.6.2 绩效考核实行自我评估、上级评估、下级评估以及部门之间的评估相结合,通过双方的沟通达成一致的结果。
1.6.3 考核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部门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部门进行考核。 1.6.4 员工的考核
1.6.4.1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由主管领导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1.6.4.2 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以本部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和部门考核结果为主要考评依据,由主管领导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1.6.4.3 公司中层副职、班组长、主管以下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各岗位特点组织制定考核细则(参考附件二: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员工的直接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1.7 评分标准 评分采取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五个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得分 90—100 评价 优秀 标 准 工作绩效始终超越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 工作绩效经常超出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 工作绩效经常维持或偶尔超出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 工作绩效基本维持或偶尔未达到本职位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偶尔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 工作绩效显着低于常规本职位正常工作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2
等级 A B 76—89 良好 C 60—75 合格 D 50—59 需改进 E
0—59 不合格 介休市昌盛煤气化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制度
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 1.8 考核周期
公司各级员工均实行月度考核。 1.9 申诉
1.9.1 被被考核者有权了解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如对考评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来解决。沟通未果时,在7个工作日之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见附件四)进行申诉。
1.9.2 人力资源部须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者做出答复,超过7日,视同同意申诉意见(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相关负责人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人力资源部上报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 1.9.3 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处理记录后,一周内必须就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超过7日后,视同同意人力资源部意见。 2、考核计划、指标组成 2.1 程序
各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各岗位考核计划与关键绩效指标,制定过程如下: 2.1.1 根据目标分解和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说明确定其主要工作目标。 2.1.2 确定各项工作目标的主要工作任务和预计完成的期限。 2.1.3 确定各项工作任务的衡量标准以及获取考核信息的来源。 2.1.4 确定各项工作目标的权重。 2.2 绩效指标组成 详见附件一、二。 3、绩效考核的实施 3.1 绩效考核的组织
3.1.1 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以及相关成员,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时,可授权副主任组织进行考评。
3.1.2 具体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其它管理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
3.2 绩效考核的程序
3.2.1 公司拟定绩效考核的通知和具体安排。
3.2.2 人力资源部按照规定组织考核,并发放相关考核表格。 3.2.3 员工自我评议、各级相关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进行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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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相关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指标完成结果及考核结果。 3.2.5 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报考评委员会审定。 3.2.6 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结果反馈。 3.3 考核关系
考核关系分为直接上级考核、直接下级考核、部门间同级人员考核。 3.4 考核的实施 3.4.1 高层管理人员
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领导进行考核评议以及员工满意度评价。 3.4.2 中层管理人员
3.4.2.1 中层正职:公司绩效考评委员会对其所在部门当月工作业绩的考核评结果可作为个人月度考核得分。
3.4.2.2 中层副职:由本部门正职依照员工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其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参照本部门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3.4.2 班组长、主管以下员工
3.4.2.1 自我评估:员工客观公正地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3.4.2.2 上级评估:员工的直接上级按照预定的绩效计划和关键绩效指标对其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打分。 3.5 考核评分规定
3.5.1 员工自我评估分值占考评总分数的10%,上级评估分数占90%。 3.5.2 本部门考核得分不满80分时,中层管理人员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级。 3.5.3 员工考评各等级比例为:优秀10%、良好20%、合格50%、需改进10%、不合格10%。 3.6 考核注意事项
3.6.1 员工考核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每次考核时,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必须与被考核者进行至少一次的沟通。部门考核由商企部组织,并进行相关沟通和统计工作。
3.6.2 员工每月26日向直接主管提交《员工绩效考核评分表》,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3.6.3 员工的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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