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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 西吉迎宾路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家组意见
2019年6月22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邀请环保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对其西吉迎宾路加油站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先后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及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汇报、竣工验收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形成如下验收组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西吉迎宾路加油站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吉县迎宾大道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800㎡,站房建筑面积286㎡,罩棚建筑面积547.2㎡,储油区建筑面积356㎡,建设内容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等。加油站销售油品为汽油和柴油,站内建设汽油储罐3个,柴油储罐2个,总容积150m3,汽油日销量4.25t/d,柴油日销量7.06t/d。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西吉县吉强镇顺昌加油站建设项目取得了立项文号:宁商(运)发(2013)360号;2014年10月,原顺畅加油站委托乌海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西吉县吉强镇顺昌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12月20日,项目取得了西吉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关于西吉县吉强镇顺昌加油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建(环)函[2014]166号);2017年6月19日,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同西吉县吉强镇顺昌加油站所有人刘顺昌签订租赁协议后,原顺昌加油站重新在工商局登记,名称变更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宁夏石油分公司西吉迎宾路加油站。项目于2017年7月进行双层罐改造建设,于2018年7月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工程总投资为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7.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固废、环境风险防治。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建设储油罐5个,总储量120m3,实际建设储油罐数量不变,储油量增加30m3。参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储罐总数量或总容积增大30%以上”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实际储油总容积均增大了25%,故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项目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际运营过程中,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西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的处理措施及最终去向未发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相关要求,项目由原有单层储油罐更换为双层储油罐,防渗措施强化,地下水环境安全防范能力提高,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油罐汽车卸油、加油机加油、管线阀门和站内储油罐通过呼吸阀门逸散产生的油气。项目在卸油口、储油口、加
油机均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对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密闭收集、储存和回收处理。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和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内污水由加油站定期委托专人用吸污车清运至西吉县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油泵、加油机、阀门以及进出加油站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将对设备设置减振垫,并在加油站入口处设置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标识牌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垃圾桶,由市政定期清运。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渣,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对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值为0.35mg/m3,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限值;根据宁夏森蓝环保有限公司的油气回收检测报告,项目油气回收装置中系统的液阻、密闭性、气液比监测指标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二)废水
生活污水所监测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三)厂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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