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湖北大学第二届“体育文化节”暨第18届田径运动会
目 录
湖北大学阳光体育“一院一品”活动实施方案 ·········································· 1 湖北大学阳光体育“一院一品”活动组委会名单 ······································· 3 湖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杯”呼啦圈接力竞赛规程 ······································· 4 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杯”保龄球竞赛规程 ·········································· 6 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杯”师生羽毛球团体竞赛规程 ····················· 8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杯”网球竞赛规程 ············································· 10 湖北大学“哲学学院杯”体育文化知识竞赛规程 ······································· 12 湖北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杯”篮球竞赛规程 ············································· 14 湖北大学“教育学院和楚才学院杯”长跑竞赛规程 ···································· 17 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杯”桥牌竞赛规程 ············································· 19 湖北大学“体育学院杯”跆拳道竞赛规程 ················································ 21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杯”健美操竞赛规程 ················································ 23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杯”男子排球竞赛规程 ······························ 25 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杯”女子排球竞赛规程 ······································· 27 湖北大学“商学院杯”五人制足球竞赛规程 ············································· 29 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杯”乒乓球竞赛规程 ·········································· 31 湖北大学“艺术学院杯”新生篮球竞赛规程 ············································· 34
湖北大学“文学院杯”毽球竞赛规程 ······················································ 37 湖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杯”跳绳竞赛规程 ································· 39 湖北大学“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学院杯”拔河竞赛规程 ································· 41
湖北大学阳光体育“一院一品”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树立“和谐湖大,全民健身”的理念,大力推进我校阳光体育活动,推动我校“一院一品”工程,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健身、健康意识,打造学院体育品牌。
二、主题
全民健身,打造学院体育品牌。
三、活动内容
(一)上半年
序号 比赛项目 承办单位 开始时间 1 呼啦圈 外国语学院 3月22日 2 保龄球 生命科学学院 3月25日 3 羽毛球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月17日 4 网球 继续教育学院 4月22日 5 体育文化知识 哲学学院 4月26日 6 篮球 国际教育学院 5月4日 7 长跑 教育学院和楚才学院 5月17日 8 桥牌 历史文化学院 5月31日 9 跆拳道 体育学院 6月3日
(二)下半年
10 健美操 知行学院 9月23日 11 男子排球 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9月27日 12 女子排球 资源环境学院 9月27日 13 五人制足球 商学院 9月27日 14 乒乓球 化学化工学院 10月11日 15 新生篮球 艺术学院 10月11日 16 毽球 文学院 10月18日 17 跳绳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0月21日 18 拔河 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10月25日
四、参加单位
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哲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和楚才学院、历史文化学院、体育学院、知行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艺术学院、文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五、团体总分计算方法
(一)一院一品活动各单项比赛名次按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1的方法计分,如有单项未参加者则该单项不计分,待全部比赛结束后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前八名给予奖励。
(二)满分324分,如积分相等,按第一名多者列前,若再相等看第二名,如此类推。
六、奖励
(一)一院一品活动各单项奖励由各承办单位颁发。 (二)一院一品活动团体总分奖励由校体委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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