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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合同书
甲方:石井乡拴马村拴马组 乙方:
为了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是我村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改善,现对我村拴马组组通道路进行硬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拴马村组组通道路。 二、工期及时间
该工程从2009年5月18日开工至2009年6月2日竣工,工期15天。
三、工程造价
该工程总长1.8公里,共计4500平方米,每平方米为35元,总造价(以实核算),县及上级以上单位拨款属甲方应付资金,其余属拴马组应付资金。
四、付款办法
此工程设备到位,甲方付给乙方现金2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及县、乡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以实结算。除5%的质保金外,其余款项一次性付清(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全部付清)。
五、工程质量
该工程为水泥路面,宽2.5米,厚度为18公分,一切按
上级要求施工。
六、双方责任
甲方提供施工线路通达顺利无一切障碍以及路面养护。 乙方负责水、电费。另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标准施工,在施工期间发生一切大小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七、此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甲 方:石井乡拴马村拴马组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二OO九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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