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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开工程序(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各合同段的开工令)框图
承包人选择 其它开工项目
通知承包人:另选 开工地点和工程
否
承包人选择开工项 目 提出分项开工申请(监表 2)
驻地办审核
高级驻地审批
开工条件 是否具备
批复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承包人收到批复申请
分项工程开工
工序(工艺)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审 查 开 工 申 请 单 返工 不合格 不合格 返工 不合格 进行下道工序 每道(步)工序完工后 承 包 人 自 检 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单 合格 驻地办进行质量检查,签认质量检验批复单 分 项 工 程 已 完 工 承 包 人 自 检 合格 填报检验申请批复单及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不合格 高驻办检查,汇总质量验收单 合格 高驻办签认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工 作 站 审 批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复核承包人原材料试验报告 高驻办试验室按规范频率取样抽检原材料 向高驻办提交复核、抽验报告 报中心试验室备案
2.混合料设计配合比的复核试验程序
审查送来的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资料 审查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对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平行)复核试验 提交报告
3、现场检测试验程序
与承包人确定备检工程试验项目 承包人试验/旁站检查 高驻办试验监理工程师按规定频率抽检 向高驻办呈交质量检验单及试验报告
4、单项工程检验程序
单 项 工 程 完 工 审查单项工程自检和试验资料 按规定频率的要求对单项工程复查检验 向高驻办提交单项工程检验报告 报 中 心 试 验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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