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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C
(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该企业2005年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A 3年 B 5年 C 6年 D 10年 答案: B
(4) 该企业2010年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为()。 A 4294万元 B 4309万元
C 4249万元 D 4312万元 答案: A
(5) 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 A 189万元 B 194万元 C 171.5万元 D 200.25万元 答案: C
55、某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企业2005年9月份开始生产经营,从2005
年度至2009年度,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万元、60万元、80万元、90万元、100万元。2010年度该企业会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总额1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5万元。2010年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1)营业外收入50万元,其中包括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10万元,国债转让收益10万元,股票转让收益1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万元;
(2)管理费用450万元,销售费用300万元;
(3)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4)支付诉讼费2.3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5)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 (说明:该企业2005-2007年适用33%的企业所得税率)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下列关于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该企业从2005年度开始生产经营,应当计算享受税收优惠的期限。该公司2005、2006年度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B 该企业2005年度经营未满一年,减免征税优惠可以从2006年开始算起 C 该企业2008-2009年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90+100)×25%×50%=23.75万元 D 从2010年度开始该企业不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答案: ACD
(2) 该企业2010年取得的营业外收入中属于免税收入的是( )。 A 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 B 国债转让收益10万元 C 股票转让收益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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