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锚固跨支架专项方案(2012.2.20修改)
⑺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⑻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⑼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 应急预案副组长的职能及职责
⑴协助应急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⑵向应急组长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⑶保持与事故现场副组长的直接联络。
⑷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⑸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⑹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⑺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其他各组员职责:
⑴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⑵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⑶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 技术支持组职责
⑴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⑵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⑶弥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⑷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5) 现场保卫组职责
⑴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⑵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⑶保护受害人财产。
⑷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6)抢险抢修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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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⑵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⑶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⑷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7)医疗救治组
⑴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⑵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⑶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组职责
⑴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⑵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⑶负责抢救抢险车辆的调度 8.2 应急救援人员落实及机械投入
1、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若干个,每个小组按作业班组自然形成,人员为本组成员; 2、每个小组各自负责本班组内的安全生产和宣传、学习、演练;
3、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本小组内先行自救,当无法满足自救时向相邻的班组求援; 4、当发现事态无法控制时或严重时,及时向工区报告,请求支持救援;
5、工区应在接到报告时及时向项目部报告,并立即赶到事发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救援; 6、当需要调动机械人员时,事发单位首先将自己的人员、机械调出使用;当自己现有设备无法满足救援时,项目部指挥小组调动工地上能调动的人员、机械;当发现自救无法完成时,向社会、地方政府、地方群众求救。
8.3 各种危险事故的应急措施 9.3.1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1、发生坠落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小组人员应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应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如属两人以上事故应视其伤害程度首先对重伤员采取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取正确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和拉起。颅骨造成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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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造成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造成死亡事故。
5、现场应急小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有善后工作。 9.3.2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根据事故情况要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救援小组,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2、工区及时速报项目安全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求救。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致造成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 工作。 8.4 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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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2)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3)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8.5 应急救援路线图 见附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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