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利代理人2006-2015专利法试题及答案
构成抵触申请的那些真题,题干中给出的时间都在新法生效之前。这些题目,严格来说应当适用旧法,但为了便于考生应试,本解析一律适用新法。同样,其他法律如果修改,那相关题目也一律适用新法,而不考虑新法生效的实际时间。 第19题:
甲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06年3月11日。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甲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请求书中作了其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声明。甲在何时提交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期限?
A、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 B、在2006年5月11日前 C、在2006年5月26日前
D、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的三个月内
专利法本题答案AB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款: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 可见,要求享受《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应当履行两个手续,其一是在提交申请时声明,其二是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在本题中,甲提出申请的日期为2006年3月11日,因此,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以及2006年5月11日前提交证明材料都是符合规定的。 第20题:
甲于2005年5月9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2005年9月10日出版发行的《中国电子产品》上对该新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乙于2005年10月10日独立作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新产品,并于2005年10月15日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于2005年11月1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的发明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出版物公开,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甲的发明享有六个月的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并不丧失新颖性 C、乙的发明属于独立做出,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D、乙的发明丧失了新颖性,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本题答案A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在本题中,甲于2005年5月9日的公开属于《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一)项规定的情形,但其2005年9月10日在《中国电子产品》上的公开发表却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并导致其于2005年11月1日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丧失了新颖性,因而,甲的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对乙的申请而言,由于甲在2005年5月9日的展出行为和2005年9月10日的发表行为都发生在其申请日之前,从而破坏了乙申请的新颖性。因此,乙的申请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21题:
申请人甲于2005年5月9日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并于2005年8月12日下午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面交了专利申请;申请人乙于2005年7月8日独立完成相同发明创造,并于2005年8月12日上午到邮局用挂号信将专利申请文件寄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寄出的邮戳日是2005年8月12日。假设两件申请均符合其他授权条件,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直接授予甲 B、直接授予乙 C、直接授予甲和乙
D、授予甲和乙协商确定的申请人
专利法本题答案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1条第1款: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第22题:
对于一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在其优先权期限内发生的下列哪些事件不会损害其新颖性? A、他人就相同主题在我国提出另外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B、他人将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在一本国外刊物上公开 C、一家企业在我国境内实施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
D、其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在外国被授予专利权
专利法本题答案ABCD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规定了享有优先权的条件及主要程序性要求。《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4?1?3进一步规定了外国优先权的效力:申请人在外国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内向我国提出的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都看作是在该外国首次申请的申请日所提出,不会因为在优先权期间内其他人提出了相同主题的申请,或者公布、利用该发明创造而失去效力。在这里,相同主题的申请应既包括发明专利申请,也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因此A选项所述情形不会影响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同理,B、C选项中的公开和实施行为也不会影响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关于D选项,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之二规定的专利独立原则,在先申请在外国被授予专利权的事实对该发明专利申请在我国是否被授权不产生任何影响。同时,由于享有优先权的核心效力就在于判断在后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为优先权日,因此,优先权日以后发生的有关在先申请的事件与在后申请的新颖性无关。据此答案为A、B、C、D。 第23题:
一件专利申请公开了一种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并公开了该组合物可用来杀菌。该申请的申请日为2004年6月1日。一篇2003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记载了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
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染料组合物,该文献没有公开所得组合物可用来杀菌。相对于该篇文献,该申请下列哪些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
A、一种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组合物可以杀菌 B、一种杀菌组合物,该组合物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
C、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将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
D、一种杀菌方法,包括使用有效量的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一种组合物
专利法本题答案D
解析: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5.4规定:一种已知物质不能因为提出了某一新的应用而被认为是一种新的物质。例如,物质X作为洗涤剂是已知的,那么一种用作增塑剂的物质X不具有新颖性。但是,如果一项已知物质的新用途本身是一项发明,则已知物质不能破坏该新用途的新颖性;这样的用途发明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为发明人的贡献不在于物质本身,而在于如何去使用它。本题中,A选项要求保护的是一种组合物,同时用制备方法和用途加以限定,而\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的\组合物已在对比文献中公开,进一步的用途限定\可以杀菌\没有为该申请组合物本身带来新的特征,因此,两种组合物实质相同,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同理,B选项中用制备方法\由植物材料A经过步骤X、Y和Z加工处理制得\限定的\杀菌组合物\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实质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C选项中\一种制备杀菌组合物的方法\与对比文献中已公开的组合物的制备方法相同,因此该权利要求也没有新颖性。D选项中的\一种杀菌方法\请求保护的是对比文献中并没有公开的\已知物质的新用途\,属于\使用方法发明\,因此该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据此答案为D。 第24题:
甲、乙先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甲的申请日是2005年3月28日,乙的申请日是2005年5月9日。如果没有其他事实发生,则以下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甲在2005年4月2日撤回了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颖性不受影响
B、如果甲的申请在2006年9月8日公布,随后甲撤回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颖性会受到影响 C、如果甲在2005年5月11日撤回了其申请,则乙申请的新颖性会受到影响
D、如果甲在2005年4月2日撤回其申请后,又于2005年5月8日提出了另一件相关的申请,并要求了其2005年3月28日申请的优先权,则其新申请公布后,乙申请的新颖性会受到影响
专利法本题答案AB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才具有新颖性:一是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即不属于现有技术);二是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即不存在抵触申请)。A选项中,甲在乙的申请日前撤回了其申请,因此其申请既不构成乙申请的现有技术,也不构成抵触申请,从而不影响乙申请的新颖性。故A选项正确。B选项中,甲申请的申请日早于乙申请的申请日,并且在乙申请的申请日后进行了公布,从而构成乙申请的抵触申请,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中,甲撤回其申请的时间是在乙申请的申请日之后,但由于甲的申请没有被公布,从而既不构成现有技术,也不构成抵触申请,对乙申请的新颖性不会产生影响。因此C选项错误。在D选项所述情况中,甲在2005年5月8日提交的申请由于享有优先权,优先权日为2005年3月28日,早于乙申请的申请日,并且甲的新申请在乙的申请日之后进行了公布,从而构成了乙申请的抵触申请,因此D选项正确。
第25题:
专利法中
A、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是真实存在的人 B、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不具有创造能力
C、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所有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
D、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获知所属技术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常规实验的手段和能力
专利法本题答案ABD
解析: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第2.4节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含义做了说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的手段和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据此答案为A、B、D。 第26题:
下列各项发明主题中哪些不具有实用性?
A、一种采用外科手术从活牛身体上摘取牛黄的方法 B、一种通过逐渐降低羊的体温以测量其耐寒程度的方法 C、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微型机器人
D、一种会使患者服用后食欲减退的治疗肺炎的药品
专利法本题答案AB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五章3.2节中列举了几种不具备实用性的专利申请的主要情形:①无再现性;②违背自然规律;③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④人体或者动物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⑤无积极效果;⑥测量人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在第⑥种情形中,又明确举出了通过逐渐降低人或动物的体温,以测量人或动物对寒冷耐受程度的测量方法不具有实用性的例子。本题中,A、B选项所述的发明主题分别属于前述规定中的第④种和第⑥种情形,故A、B选项正确;C选项中的\一种用于实施外科手术方法的微型机器人\是一种产品,不属于外科手术方法,因此具有实用性,故C选项错误;D选项中的药品虽然患者服用后会有副作用,但并不是无积极效果,因此具有实用性,故D选项错误。 第27题:
某屏风厂未经许可将画家陈某未公开发表的绘画作品印制在其设计的屏风上,并申请和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该屏风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很好。陈某发现后认为该屏风厂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根据上述情况,判断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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