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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培育发展零售经营网点81家,批发企业1家,使零售药店覆盖率乡镇达94.4%;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乡镇达100%、村级达98%。初步形成以药品批发企业、农村药店、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为依托的药品供应网络,促使全县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不断清晰规范,购药途径方便快捷,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二是完善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作用。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和《XXX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新调整组建了以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专干(19名)、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236名)、协管员(243名)、信息员(243名)为主体的“一专三员”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建立并执行了“一专三员”聘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行了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促进监管网络有效运行,构建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县、乡、村三级药品质量监管网,全县药品监管网络已覆盖到全部乡镇和244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
(四)坚持综合治理,切实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1、强化药械安全日常监管。为节约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将特殊药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疫苗等生物制品、口腔科材料及口腔义齿、药品广告和广告性药品等专项检查工作一并“打包”,每年组织开展两轮次的“拉网式”药械质量大检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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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覆盖率100%。近五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580人次,执法车辆1682台次,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254家次,查处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12248个品规,标值151274元;依法取缔藏医药贩42人次;监督抽检中、西药品279批次,不合格208批次,不合格阳性率74.55%;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46起,罚没金额144073.03元;责令37家经营不善、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企业依法缴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切实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
2、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2009年11月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药品专项整治解决了影响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保持了打假制劣的高压态势,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状况持续改善,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期间,查处假冒健胃消食片案5起,筛查清理涉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25个品规,依法取缔了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骗取群众钱财的促销窝点2个,查处从河南等地邮购假药案件2起,办结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7起,对1起定性准确、危害严重的非药品冒充药品案件进行了立案查处。先后对多潘立酮片、人用狂犬疫苗、酚磺乙胺注射液等“问题药品”进行了紧急查控,做到了“问题药品”检查到位、控制到位、处置到位。
3、深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制定印发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及整治方法和措施。自2010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监督涉药单位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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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购进积存的无包装、无质量合格标识的中药饮片205个批次,1281.86公斤,监督抽样中药饮片62批次,不合格阳性率63%;共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违规案件33起,罚没金额2.4万元。今年四月份“陇西硫磺熏蒸药材事件”曝光之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掌握硫磺熏蒸中药饮片的鉴别要点,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和非法经营行为,保证了在柜中药饮片新鲜干净、符合药用标准。
4、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一是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药品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去年以来,积极配合市局完成了59家经营企业的换证工作,在换证检查中,严把验收标准,对经营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达不到换证标准的5家企业按规定予以注销,注销户占应换证总数的8.5%,进一步完善了市场退出机制,从源头上保证了公众的用药安全。二是加大GSP跟踪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检查企业的药品购进管理、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及驻店药师在岗履行职责情况及上次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通过跟踪检查,有效地防止已认证企业管理滑坡松懈,企业“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得到增强,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药品经营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5、着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一是全面落实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督促配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早开展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密钥申请、人员培训、制度修订、联网测试等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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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集成改造工作,县健民公司批发部已于2011年4月1日按照要
求注册入网,将所有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纳入药品电子监管。二是充分利用电子监管平台县局监管终端,落实专人在线监控,实时监督药品批发企业的扫码数据上传及核注核销工作,促进企业提高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质量。三是加强对基本药物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和“走票”等违法行为,保证基本药物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可控。
6、稳步推进“规范药房”创建工作。会同卫生部门积极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从人员、设施、制度、服务等方面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参与创建的医疗机构均按要求进行硬件改造和资料完善,严格落实药品购进、养护、拆零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验收、销毁及药品不良反应等记录,药品使用和管理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截止目前,全县2家县级医疗机构,13家乡镇卫生院,16家村卫生所已达到“规范药房”创建标准,分别占同级医疗机构的50%、46%、6%,通过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使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水平有了大幅提升,药品购、存、销逐步趋于规范,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7、高度重视不良反应监测和特药管理。一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通过采取成立组织、完善制度、加大宣传、建立网络、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措施,切实提高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主动性,促使我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有了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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