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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银保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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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31 18:57:48

银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2012版)

资源部向被录取者发送《录用通知书》,办理手续后成为银行保险试用销售人员;

2、营业部经理:采用聘任制,具体说明详见第三章营业部建设第二十一条。

四、公司不得扣押被录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被录用者提供担保或者任何形式的押金。未被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应聘者本人。

五、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未经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未履行正常的招录程序、擅自录用人员到公司工作的,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和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销售人员试用手续办理

一、销售人员办理入司手续时,需先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 合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为其办理入司手续,申请员工编号并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二、分公司银保部人管岗凭员工编号申请银保业务员编号,并及时将销售人员信息录入银保销售人员管理系统。无公司员工编号,不得办理业务员编号。 第三十条

销售人员试用期管理

一、客户经理试用期为六个月,按试用客户经理的转正考核标准进行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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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2012版)

二、套转(同业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分别按所套转职级的维持考核标准进行试用考核,试用期内职级薪资按所套转职级薪资标准的80%发放,通过转正考核后补发差额。

三、试用期结束前 20天,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应要求分公司银保部填写《试用员工考核表》,分公司银保部须在10天内填写好意见并反馈给人力资源部,试用合格同意转正者,必须在试用期内办理完成转正手续。

四、试用期间,分公司银保部经考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向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不合格考核意见,公司将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必须在试用期内完成,不得超过试用期。

五、所有员工试用期有且仅有一次,不得延长。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持证上岗管理

一、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证书》,才能负责渠道网点管理和从事险种销售工作。

二、销售人员必须获得《泰康银保投连险种销售资格》才能从事投连险种的销售工作。相关资格考试由总公司银保事业部培训部负责出题并统一组织考试或授权分公司银保部组织考试,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考、评卷工作,并上报总公司银保事业部培训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转正或晋升程序

一、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转正或晋升条件者,填写《试用员工考核表》或《晋升申请表》,提交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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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2012版)

二、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根据其试用期间或考核期的表现签署意见后交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全面审核后上报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

四、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后,即可予以转正或晋升。

第三十三条 销售人员岗位调整程序

一、在考核期内未达到维持标准,经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审核后,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全面审核后上报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

三、经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后,即可予以岗位调整。

第三十四条 销售人员异动程序

一、销售人员须在本办法规定的岗位职级上工作时间累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异动到公司内勤岗位。

二、提交异动申请,并填写《人员异动登记表》,经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会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

三、员工异动前必须按照财务部《有价单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后两周内,到分公司相关部门结清有价单证,同时做好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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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2012版)

四、其他岗位内勤员工转为本办法规定销售人员,按照公司内勤相关管理规定和流程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异动,按照相应的职级进行考核。

第三十五条 销售人员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简称离职)

的程序

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表。经分公司银行保险部经理会同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同意后,报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审批签字。

二、离职员工在离职前两周内必须按照财务部《有价单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到分公司相关部门结清有价单证及其它各项公司物品,同时做好工作交接,进行资料归档。

三、离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违反公司销售管理规定或品质管理规定,给公司或客户造成损失的,在员工离职后查出,确认无误后,公司有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按有关规定赔偿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主动与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一、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 1、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2、考核不合格,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本办法品质管理规定与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与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经分公司银行保险部会同分公司人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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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销售人员管理办法(2012版) 资源部向被录取者发送《录用通知书》,办理手续后成为银行保险试用销售人员; 2、营业部经理:采用聘任制,具体说明详见第三章营业部建设第二十一条。 四、公司不得扣押被录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被录用者提供担保或者任何形式的押金。未被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应聘者本人。 五、分公司银行保险部未经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未履行正常的招录程序、擅自录用人员到公司工作的,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和分公司银行保险第一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销售人员试用手续办理 一、销售人员办理入司手续时,需先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 合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为其办理入司手续,申请员工编号并录入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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