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各行业基本情况及其排放控制要求
经调合、加添加剂后以产品形式出厂,相当大的部分是后续加工装置的原料,包括三个工序:原油的脱盐、脱水;常压蒸馏;减压蒸馏。催化裂化:是在热裂化工艺上发展起来的,提高原油加工深度,生产优质汽油、 柴油最重要的工艺操作。原料主要是原油蒸馏或其他炼油装置的350 - 540℃馏分的重质油,催化裂化工艺由三部分组成:原料油催化裂化、催化剂再生、产物分离。催化裂化所得的产物经分馏后可得到气 体、汽油、柴油和重质馏分油。有部分油返回反应器继续加工称为回炼油。催化裂化操作条件的改变或原料波动,可使产品组成波动。催
化重整 :是在催化剂和氢气存在下,将常压蒸馏所得的轻汽油转化成含芳烃较高的重整汽油的过程。如果以80-180℃馏分为原料,产品为高辛烷值汽油;如果以60-165℃馏分为原料油,产品主要是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重整的工艺过程可分为原料预处理和重整两部 分。加氢裂化:是在高压、氢气存在下进行,需要催化剂,把重质原料转化成汽油、煤油、柴油和润滑油。加氢裂化由于
有氢存在,原料 转化的焦炭少,可除去有害的含硫、氮、氧的化合物,操作灵活,可 按产品需求调整。产品收率较高,而且质量好。延迟焦化 :它是在较长反应时间下,使原料深度裂化,以生产固体石油焦炭为主要目的,同时获得气体和液体产物。延迟焦化用的原料主要是高沸点的渣油。改变原料和操作条件可以调整汽油、柴油、裂化原料油、焦炭的比例。炼厂气加工 :原油一次加工和二次加工的各生产装置都有气体产出,总称为炼厂气,就组成而言,主要有氢、甲烷、由2个碳原子组成的乙烷和乙烯、由3个碳原子组成的丙烷和丙烯、由4个碳原子组成的 丁烷和丁烯等。它们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生产汽油的原料和石油化工原料以及生产氢气和氨。发展炼油厂气加工的前提是要对炼厂气先分离后利用。炼厂气经分离作化工原料的比重增加,如分出较纯的乙烯可作乙苯;分出较纯的丙烯可作聚丙烯等。(二)石油化工生产石油化工生产指对炼油过程提供的原料油和气(如乙烷、丙烷)进行裂解及后续化学加工,生产以三烯(乙烯、丙烯、丁二烯)、三
苯(苯、甲苯、二甲苯)为代表的石化基本原料、各种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的生产过程。石化生产过程是通过一系列的物
理、化学变化完成的,生产原料和产品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毒害和腐蚀性,生产工艺操作复杂。从工艺上看,石化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深冷的特点;从原材料上看,石化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含半成品、成品)大多为挥发性有机物,易燃易爆,石油化工行业在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中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从生产方式看,石化生产自动化程度高,具有密闭化、连续化的特点,这也是石化生产企业为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石化生产设备类型繁多,有贮罐、计量槽、气瓶及精馏、吸收、萃取塔和反应釜(塔、器)、裂解炉等静态设备,也有压缩机、风机、输送液体的泵等动态设备,管道纵横交错,加之介质具有腐蚀性,若设备老化、长久失修,则极易发生跑、冒、滴、漏。因此,应定期对生产装置、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有的排放,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三)炼油企业VOCs排放控制措施⑴炼油生产工艺单元排放的有机工艺尾气应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应采用锅炉 、加热炉、焚烧炉、火炬等方式燃烧处理或采用吸收、吸附、冷凝等物理的方法处理;⑵ 定期对生产装置、设备、管道等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发生跑、冒、滴、漏。⑶炼油企业生产的汽油,其储存与运输均应进行油气回收,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储罐应设置为浮顶罐,减少油气排放。汽油运输车辆应进行改装,满足油气回收的要求。(四)石油化工生产的VOCs控制要求⑴生产工艺单元排放的有机工艺尾气应回收利用。不能(或不能完全)回收利用的,应采用锅炉 、加热炉、焚烧炉、火炬等方式燃烧处理或采用吸收、吸附、冷凝等物理的方法处理;⑵原材料与产
品装卸均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企业应严格过程控制。对输送有机气体或挥发性有机液体的设备或管线组件,如泵、压缩机、释压装置、取样连接系统、阀门、法兰或其它缝隙接合处,应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防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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