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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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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29 20:17:20

第二,区公安分局随后又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处罚甲,显然适用法律不当。甲的行为虽然客观上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但这是因殴打行为造成的,既然殴打行为已经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就不应再次予以处罚,否则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案例中学生小王,16岁,他的哥哥新买了一部轻便摩托车。晚上11时许,小王悄悄将车子推出去,见马路上无人,便在非机动车道学着开摩托。刚开了不多一会儿,就被巡逻警察发现,拦下检查,认定是无证驾驶机动车,王某立即承认了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第2款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可以警告、罚款和拘留” 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分析本案中,公安机关对王某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王某无证驾驶,可能危及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会危及自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应受处罚。

法律规定这种违法行为应该处罚的三个种类,公安机关选择任何一种都是合法的。但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必须符合比例原则。行政行为能达到行政目的即可,不应过度伤及被处罚人。本案中,王某是未成年人,出自于好奇,偷开摩托车,并未造成恶劣后果,只是一般违法行为,而且认错态度好,根据小王的违法情节,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方式即可达到教育当事人的目的,而公安机关却选择了最严厉的处罚种类。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对严重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才适用,因而本案的处罚,明显失当。

案例某市交通局为建造连接市区两岸的大桥通过招投标与A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1月,交通局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引桥有20米左右路段质量不符合标准,责令改正,A公司随即返修并经交通局再次检查达标。但从2月起,合同约定的每月工程进度款再也没有支付,A公司自行垫付了800万元继续施工。7月,正当大桥主体工程紧张施工之时,交通局突然通知A公司停止施工,原因是市文物局经调查说桥下埋藏隋唐古城遗址,市政府紧急叫停。施工随即停止3个多月后,交通局通知A公司解除合同。A公司为此损失1400万元。A公司与交通局交涉,交通局称停止施工解除合同是因为政府作出的决定,属不可抗力,因而对A公司遭受的损失不予补偿。另外,A公司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只愿偿付500万元。A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

分析A公司与交通局签订的是行政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享有优益权,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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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有监督权、指挥权和惩罚权等,相对方必须服从。本案中交通局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责令纠正,正是基于监督权所为。

本案由于发生了合同签订时未曾预见的情况,为了保护隋唐遗址,交通局解除合同是正确的。但是,如果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在于相对方的过错,则行政机关应对相对方的损失予以补偿。本案交通局以所谓“不可抗力”为由解除行政合同尚且可以理解,但以“不可抗力”为幌子不予补偿是完全错误的。

交通局对A公司预先垫付的800万施工款应全额支付,A公司经批评,重新返工并经交通局认可达标,只支付500万元是没有道理的。

案例某县农业局到某乡推广科学养殖蜗牛知识,并介绍A优良品种的蜗牛生长发育快,营养成分高,很有经济价值。不少养殖户听从了农业局的建议,购买了A品种的蜗牛。但事实恰恰相反,这种蜗牛生长速度慢,个儿小,病死率高,且营养价值差,市场根本销不出去。养殖户们遭受很大损失。后来才得知,农业局错把A品种的蜗牛当作真正优良的B品种介绍了。 分析农业局的行为属于行政指导。

农业局指导蜗牛养殖户科学养殖,正是基于自己的管辖事务所进行的行为,符合积极行政的要求。

行政指导虽然不是强制性的行为,是否接受行政指导是行政相对人的自由。但是如果行政相对人接受了行政指导而蒙受损失,在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应该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本案中,养殖户的损失,纯因行政机关指导失误,养殖户们有权得到行政救济,得到补偿。 辨析1、行政合同中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指双方当事人具有共同的目标。 2、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经济合同都属于合同范畴,彼此间存在着一些共同点。 3、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可根据自己利益选择合同对方。 4、相对方可以因行政主体的过错而解除行政合同。 5、税务机关与电力公司签订的供电合同是行政合同。 1、实施行政指导必须有明确的具体的法律依据。 2、行政指导不具有强制性,不产生任何法律后果。

3、行政指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但计划经济中也存在行政指导。 4、教育部要求大学生不要炒股这是行政命令,必须服从。 抑制物价暴涨属于规制性的行政指导。

案例2001年,丘建东向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就50元机场建设费问题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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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建东称:征收此费的依据是1995年三部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这属于行政征收。而行政征收必须有法律依据。丘建东认为,三部门只是会商一下就出台一个联合文件,既未经人大审议,又未经国务院批复,文件的合法性值得质疑。 下列哪些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A 某市交通局发布了排气量1升以下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规定,据此对张某的汽车不予上牌照的行为

B 某乡政府发布通告劝告农民种植高产农作物的行为 C 城建局将某施工企业资质由一级变更为二级的行为 D 民政局对王某成立社团的申请不予批准的行为

某市交通局20号文件规定A4公里须征收车辆过路费。许某认为是乱收费,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可以直接对该征收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B 可以直接针对20号文件提起行政复议

C 可以在对征收行为提起复议时要求审查20号文件 D 可以不必行政复议而直接向法院起诉

案例某乡艾上村王某与陈某因建房用地发生争吵斗殴,艾上村村委会责令王某让出半尺宅基地,并对其罚款300元。王某不服,向乡政府申请复议。乡政府受理了此案。 分析1,村委会不具有行政处罚权; 2,乡政府不具有行政复议权。

甲省乙市政府决定征用乙市丙村全部土地。甲省政府作出了批准乙市在该村征用土地的批复。其后,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先行拆除一组住户房屋。一组住户不服,欲请求救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住户对省政府的批复不服,应当先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

B 住户可以对乙市政府的征用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 住户可以对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的拆迁许可证的行为提起行政救济

D 住户可以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乙市规划建设局授予丁公司拆迁许可证的行为 案例吴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上建房并将房卖给丁某,后丁某又将房租给王某。县土地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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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非法买买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物的处罚决定。吴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鉴于农村非法占有耕地现象比较普遍,县政府决定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该案进行复议,最后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维持土地局的处罚。 分析本案复议机构违反了法律规定。不应是政府办公会议

某市政府发出通告,规定辖区内所有烟酒批发商只能批发本市卷烟厂生产的香烟而不得批发外地的香烟。对该决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企业是:

A 本市烟酒批发商B 外地烟酒批发商C 本市卷烟零售商D 外地卷烟生产商

案例A区税务局与公安分局联合稽查。在该区个体户王某的音像店里查获大量盗版制品。区税务局与公安局以共同名义对王某罚款10000元。第二日,A区税务局委托B街道执法大队吊销王某的营业执照;A区公安分局下属南口派出所对王某严重警告。试问,如若王某对罚款、吊销执照、警告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那么,复议机关都是谁?

分析对10000元罚款不服,以两行政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为复议机关,即该区区政府。 对委托“吊销”不服,应以委托的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即市税务局,或委托机关的本级政府为复议机关 。

对南口派出所的警告不服,应以该派出所的派出机关或该派出机关所在的政府为复议机关。 辨析1、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种形式。

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一样,依法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3、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法律地位不平等,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4、对上海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由国务院管辖。

5、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在法定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6、有复议申请权的公民死亡,其亲属可以申请复议。

7、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区卫生防疫站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的,由市卫生防疫站管辖。

8、行政复议决定书应以复议机构的名义作出。

9、在行政复议中,第三人享有与申请人基本相同的权利与义务。 10、复议期间,只有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时才可以停止执行。

某乡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个体工商业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规定文件列举了五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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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区公安分局随后又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处罚甲,显然适用法律不当。甲的行为虽然客观上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但这是因殴打行为造成的,既然殴打行为已经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就不应再次予以处罚,否则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案例中学生小王,16岁,他的哥哥新买了一部轻便摩托车。晚上11时许,小王悄悄将车子推出去,见马路上无人,便在非机动车道学着开摩托。刚开了不多一会儿,就被巡逻警察发现,拦下检查,认定是无证驾驶机动车,王某立即承认了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第2款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可以警告、罚款和拘留” 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分析本案中,公安机关对王某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王某无证驾驶,可能危及不特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会危及自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应受处罚。 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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