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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国网电子商务平台ECP线上招标项目)。
招标人委托国网江西省电力物资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2016年第二批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分标编号 181612前期咨询 181612可研 181612设计 181612施工A(包01-包88) 181612施工B(包89-包164) 181612监理 181612运维 181612审核 181612审计 181612决算编审 181612审价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特别提示:
1.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该“告知函”请单独密封递交(原件);复印件放入商务文件副本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未提交“告知函”,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国家电网物资[2014]908号文件要求,所有投标人投标必须提交书面“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该“承诺函”请单独密
服务项目名称 前期咨询 可研 设计 施工A(包01-包88) 施工B(包89-包164) 监理 运维 审核 审计 决算编审 审价 封递交(原件);复印件放入商务文件副本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未提交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以上两个函件(原件):“告知函”和“承诺函”可以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退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密封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封装6:按投标人单独递交。
3.按照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赣电企协[2015]56号文件要求,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所有投标人均执行“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外包工程施工安全违章处罚管理规定》的通知 ” ,该文件详见江西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1、前期咨询项目:
1.1通用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6)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1.2专用资质要求
?1000kV输变电/变电/线路工程前期工作: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企业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火电专业甲级咨询资质。
?±800kV输变电/变电/线路工程前期工作: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企业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火电专业甲级咨询资质。
1.3 业绩要求
(1)1000千伏、±8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咨询工作 ①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2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500千伏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注: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业绩所需的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盖章复印件)、已签 订的合同封面(盖章复印件)和合同签署页(盖章复印件);
3.投产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
证书等)(提供盖章复印件)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 标前2个自然年内;
4.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 1.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1.5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2项工程设总(项目经理)经历。需提供和1.3中相同工程业绩的项目路径图或变电站总平面布置图(含该设总签字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具有的500千伏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1.6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咨询资质,可研编制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1.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1.8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年至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2、可行性研究项目:
2.1通用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6)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2专用资质要求
①220kV输变电/变电/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火电专业丙级及以上咨询资质。
②110kV输变电/变电/线路工程设计: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火电专业丙级及以上咨询资质。 ③配电自动化工程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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