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5时前泰和县招标投标网(www.thzbtb.cn)网上发布答疑。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报分管监督的招标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www.thzbtb.cn)网上予以公布,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 标 报 价
(九)投标报价
1、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监理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工程监理服务费最高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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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监理服务费采用 固定总价包干 。 4、监理费用组成:
监理费用由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和税金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一)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商务承诺书;
(3)投标报价(监理酬金费率报价表) ; (4)优惠让利说明 ; (5)近36个月监理项目业绩表(包括已竣工监理项目和在监项 目);
(6)参与本工程投标计分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
2.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理目标控制承诺书;
(4)监理大纲: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理方法、对策和措施;
(5)投标监理单位概况;
(6)监理项目组织结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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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监理员;
拟派监理部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需要,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岗位证书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房屋建筑师工程工程师职称不少于2人,
(7)总监理工程师履历、业绩,诚信承诺; (8)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9)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3.投标人应使用我省 2007 年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和资料费。 1、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提交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以转账方式转入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提交现金。交纳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明示泰和县体育中心一期工程(监理)用。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到账(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时间要求在:2010年 11 月 10 日下午5时前。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带上银行出具的转账汇款凭证原件及字迹清晰的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外埠进赣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文件拒收。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有效到账以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确认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同时可递交以下任何一个银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600 1452 5000 5250 0164 开户单位名称: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和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509 2146 2900 0033 648 开户名: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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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和支行 账 号:7267 7201 6878 0920 01 开户名: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和县支行 账 号:3781 0104 0005 522 开户名: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和县工农兵大道支行 账 号:1002 6217 2700 0100 01 开户名: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1770 2725 0000 0085 67 开户名: 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其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7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按原付款帐号无息退回,退款手续费由投标人负担。
(十三)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在招标答疑前采取网上无记名电子信箱(yinxing.com@163.com)或无记名传真方式提出疑问(传真号:0791-7101906)。
3、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招标人将予以澄清、解答,并于2010年 11 月 4 日下午5:00前将答疑结果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和泰和县招标投标网进行公布,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招标人的答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及时报招标办备案。 (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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